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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群书治要 -> 卷二十七 -> 蜀志 -> 11 - 相似段落[详细说明]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先主定蜀,与诸葛亮并署大司马府事,献可替否,共为欢交,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贮,亮后为丞相。教与羣下曰:夫参署者,集衆思,广忠益也。若远小嫌,难相违覆,旷阙损矣。违覆而得中,犹弃弊蹻而获珠玉也。然人心苦不能尽,唯徐元直处兹不惑,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啓吿,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于国,则亮可少过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屡闻得失,后交元直,勤见啓诲,前参事于幼宰,每言则尽,后从事于伟度,数有谏止,虽姿性鄙暗,不能悉纳,然与此四子终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于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伟度者,姓胡,名济,义阳人也。为亮主簿,有忠荩之效,故见褒述。
《三国志·董和传》: 董和字幼宰,南郡枝江人也, 《群书治要·蜀志》: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 《太平御览·良令长上》: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也。 《太平御览·富上》: 董和,字幼宰,南郡人。 《三国志·刘焉传子璋》: 先主定蜀, 《三国志·董和传》: 先主定蜀, 《三国志·霍峻传》: 先主定蜀, 《三国志·杨洪传》: 先主定蜀, 《三国志·杜微传》: 及先主定蜀, 《三国志·周羣传》: 先主定蜀, 《三国志·许慈传》: 先主定蜀, 《三国志·费禕传》: 会先主定蜀, 《群书治要·蜀志》: 先主定蜀, 《太平御览·权谋中》: 先主定蜀, 《三国志·董和传》: 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献可替否,共为欢交。自和居官食禄,外牧殊域,内干机衡,二十馀年,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财。亮后为丞相,教与羣下曰:“夫参署者,集衆思广忠益也。若远小嫌,难相违覆,旷阙损矣。违覆而得中,犹弃弊蹻而获珠玉。然人心苦不能尽,惟徐元直处兹不惑,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启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于国,则亮可少过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屡闻得失,后交元直,勤见启诲,前参事于幼宰,每言则尽,后从事于伟度,数有谏止;虽恣性鄙暗,不能悉纳,然与此四子终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于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 《群书治要·蜀志》: 与诸葛亮并署大司马府事,献可替否,共为欢交,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贮,亮后为丞相。教与羣下曰:夫参署者,集衆思,广忠益也。若远小嫌,难相违覆,旷阙损矣。违覆而得中,犹弃弊蹻而获珠玉也。然人心苦不能尽,唯徐元直处兹不惑,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啓吿,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于国,则亮可少过矣。又曰:昔初交州平,屡闻得失,后交元直,勤见啓诲,前参事于幼宰,每言则尽,后从事于伟度,数有谏止,虽姿性鄙暗,不能悉纳,然与此四子终始好合,亦足以明其不疑于直言也。其追思和如此。 《文心雕龙·附会》: 献可替否, 《三国志·董和传》: 献可替否, 《群书治要·蜀志》: 献可替否, 《艺文类聚·侍中》: 献可替否, 《艺文类聚·散骑常侍》: 献可替否也。 《太平御览·散骑常侍》: 献可替否。 《太平御览·叙文》: 献可替否, 《太平广记·李林甫》: 多献可替否, 《三国志·董和传》: 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启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于国,则亮可少过矣。 《群书治要·蜀志》: 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啓吿,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于国,则亮可少过矣。 《太平御览·府参军》: 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未有忠于国。如亮可以少过矣。 《三国志·董和传》: 前参事于幼宰,每言则尽,后从事于伟度,数有谏止;虽恣性鄙暗,不能悉纳, 《群书治要·蜀志》: 前参事于幼宰,每言则尽,后从事于伟度,数有谏止,虽姿性鄙暗,不能悉纳, 《太平御览·府参军》: 前参军董幼宰,每言辄尽,数有谏云。虽性鄙薄,不能悉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