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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家 -> 呂氏春秋 -> 季秋紀 -> 九月紀 -> 4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是月也,大饗帝,嘗犧牲,告備于天子。合諸侯。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以給郊廟之事,無有所私。
《禮記·月令》: 是月也,大饗帝、嘗,犧牲告備于天子。合諸侯,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以給郊廟之事,無有所私。 《呂氏春秋·九月紀》: 是月也,大饗帝,嘗犧牲,告備于天子。合諸侯。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以給郊廟之事,無有所私。 《禮記·月令》: 大饗帝、嘗,犧牲告備于天子。合諸侯,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 《淮南子·時則訓》: 大饗帝,嘗犧牲,合諸候,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于民,輕重之法,貢歲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 《呂氏春秋·九月紀》: 大饗帝,嘗犧牲,告備于天子。合諸侯。制百縣。為來歲受朔日。與諸侯所稅於民輕重之法。貢職之數,以遠近土地所宜為度, 《禮記·月令》: 以共郊廟之服, 《禮記·月令》: 以給郊廟之服。 《禮記·月令》: 以給郊廟祭祀之服, 《禮記·月令》: 以給郊廟之事, 《淮南子·時則訓》: 以給宗廟之服, 《呂氏春秋·三月紀》: 以共郊廟之服, 《呂氏春秋·四月紀》: 以給郊廟之祭服。 《呂氏春秋·六月紀》: 以給郊廟祭祀之服, 《呂氏春秋·九月紀》: 以給郊廟之事, 《藝文類聚·親蠶》: 以供郊廟之服。 《藝文類聚·蠶》: 以供郊廟之服。 《太平御覽·春上》: 以供宗廟之服。 《太平御覽·世婦》: 以供郊廟之服。 《太平御覽·籍田》: 以供郊廟之粢盛, 《太平御覽·染》: 以給郊廟祭祀之服, 《太平御覽·蠶》: 以給郊廟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