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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書治要 -> 卷十四 -> 漢書二 -> 志 -> 3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平帝崩,莽遂篡位,因漢承平之業,匈奴稱藩,百蠻賓服,舟車所通,盡為臣妾,府庫百官之富,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而其意未滿,陿小漢家制度,以為疏闊,宣帝始賜單于印璽,與天子同,而西南夷鈎町稱王,莽乃遣使易單于印綬,貶鈎町為侯,二方始怨,侵犯邊境,莽遂興師發三十萬衆,欲同時十道并出,壹舉滅匈奴,海內擾矣。又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分裂州郡,改職作官,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犯令法至死,制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衆。
《漢書·食貨志上》: 平帝崩,王莽居攝,遂篡位。王莽因漢承平之業,匈奴稱藩,百蠻賓服,舟車所通,盡為臣妾,府庫百官之富,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滿,骥小漢家制度,以為疏闊。宣帝始賜單于印璽,與天子同,而西南夷鉤町稱王。莽乃遣使易單于印,貶鉤町王為侯。二方始怨,侵犯邊境。莽遂興師,發三十萬眾,欲同時十道並出,一舉滅匈奴;募發天下囚徒丁男甲卒轉委輸兵器,自負海江淮而至北邊,使者馳傳督趣,海內擾矣。又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分裂州郡,改職作官,下令曰:「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富者驕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姦,俱陷於辜,刑用不錯。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緣為姦,天下謷謷然,陷刑者眾。 《群書治要·志》: 平帝崩,莽遂篡位,因漢承平之業,匈奴稱藩,百蠻賓服,舟車所通,盡為臣妾,府庫百官之富,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而其意未滿,陿小漢家制度,以為疏闊,宣帝始賜單于印璽,與天子同,而西南夷鈎町稱王,莽乃遣使易單于印綬,貶鈎町為侯,二方始怨,侵犯邊境,莽遂興師發三十萬衆,欲同時十道并出,壹舉滅匈奴,海內擾矣。又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分裂州郡,改職作官,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犯令法至死,制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衆。 《漢書·成帝紀》: 莽遂篡位,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四》: 莽遂篡位。 《群書治要·志》: 莽遂篡位, 《太平御覽·孝成皇帝》: 莽遂篡位, 《漢書·食貨志上》: 百蠻賓服, 《漢書·外戚傳下》: 百蠻賓服, 《群書治要·志》: 百蠻賓服, 《淮南子·氾論訓》: 舟車所通, 《鹽鐵論·誅秦》: 舟車所通, 《漢書·食貨志上》: 舟車所通, 《群書治要·志》: 舟車所通, 《漢書·食貨志上》: 貶鉤町王為侯。 《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 貶鉤町王以為侯。 《漢書·王莽傳中》: 貶句町王為侯; 《群書治要·志》: 貶鈎町為侯,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時侵犯邊境, 《漢書·食貨志上》: 侵犯邊境。 《漢書·司馬相如傳下》: 時侵犯邊境, 《群書治要·志》: 侵犯邊境, 《漢書·食貨志上》: 欲同時十道並出, 《漢書·匈奴傳下》: 同時十道並出, 《群書治要·志》: 欲同時十道并出, 《太平御覽·諫諍一》: 同時十道并出, 《漢書·食貨志上》: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 《漢書·王莽傳中》: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鄉黨。 《群書治要·志》: 下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鄉黨, 《漢書·食貨志上》: 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漢書·王莽傳中》: 『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漢書·王莽傳下》: 民田奴婢不得賣買, 《群書治要·志》: 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漢書·食貨志上》: 吏緣為姦, 《群書治要·志》: 吏緣為奸, 《太平御覽·良刺史下》: 吏緣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