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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讎》 | Library Resources |
1 | 報讎: |
《禮記》曰:父母之讎,不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 又曰:居父母之讎,寢苫枕𠙽,不仕,不與共國,遇諸市,不反兵而鬥。 |
2 | 報讎: | 《左傳》曰:齊高發伐莒,莒子奔紀鄣,初莒有婦人,莒子殺其夫,己為釐婦,託於紀鄣,紡焉。以度而去之,及師至,則投諸外,齊師夜縋而登,莒共公懼,啟西門而齊師入紀。又曰:吳伐越,越王句踐御之,陳于檇李,闔廬傷將指,還卒於陘,夫差使人立於庭。出入必謂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則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
3 | 報讎: | 《越絕書》曰:子胥入吳,闔廬將為之報讎,其後荊將軍伐蔡,使子胥伐荊,十五戰十五勝,子胥操捶。笞平王之墓而數之曰:吾先人無罪,而子殺之,今以此報子。 |
4 | 報讎: | 《戰國策》曰:豫讓欲為智伯報讎,趙襄子當出,豫讓伏劍橋下,襄子至橋,馬驚。曰:必是讓也。求之,果是。數之曰:子不事范中行氏乎。智伯盡滅之,子不為報讎,反臣於智伯,智伯亦已死,何報讎深也。答曰:范中行眾人遇我,我以眾人報之,智伯國士遇我,我以國士報之。襄子曰:為智伯,名既成,寡人赦子,亦已。答曰:君前赦臣,天下莫不稱君之賢,臣固伏誅,然願請君之衣而擊之,以致報讎之意,乃使使持衣與讓,讓拔劍三躍而擊之。曰:吾可以下報智伯矣。遂伏劍死。 |
5 | 報讎: | 《史記》曰:秦昭王聞魏齊在平原君所,欲為睢報仇。乃為書遺平原君曰:願與君為布衣之交,十日之飲,平原君見昭王,昭王與平原君飲,數日。謂曰:范君之仇在君家,願使入歸取頭來。平原君曰:不在臣所,昭王乃令趙王發卒圍平原君家,魏齊夜亡。 |
6 | 報讎: |
《東觀漢記》曰:海曲有呂母,其子為縣吏,犯小罪,縣宰殺之,呂母家素豐貲產,乃益釀醇酒,少年來沽者,貰之,視其乏者,輒假衣裝,少年欲相與償之。呂母垂泣曰:縣宰枉殺吾子,欲報怨爾,諸君寧肯哀之乎。少年許諾,遂相聚得數百人,因與呂母入海,自稱將軍,遂破海曲,執縣宰斬之,以其首祭子冢。 又曰:郅惲與董子張友,子張父為鄉人所害,及子張病將終,惲候子張,視惲歔欷不能言。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而痛讎不復也。惲即將客遮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見而氣絕。 又曰:趙喜少有節操,從兄為人所殺,無子,喜常思欲報之,遂往復仇,而仇家皆疾病,喜以因疾報殺,非仁者心,且釋之而去。顧謂仇曰:爾曹若健,遠相避,後病愈,悉自縛詣喜,喜不與相見,後竟殺之。 |
7 | 報讎: | 《吳書》曰:甘寧殺陵統父,孫權命不得讎之,嘗於呂蒙舍酒酣,統乃以刀舞。寧起曰:寧能雙戟舞。蒙曰:未若蒙之巧也。因操刀楯,以身分之。 |
8 | 報讎: |
《列女傳》曰:緱氏女玉,為父報讎,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欲論殺玉,申徒蟠時年十五。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減死論。 又曰:龐涓母者,趙氏女,字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俱時病物故,讎乃喜,以為莫己報,娥乃潛備刀兵,以候讎家十餘年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 又曰:衛義姬者,其夫有先人之讎,讎家來報,婿避之,仇家得義姬,問婿所在,乃積薪,燎之,遂不言而燒死。 又曰:穎川公孫氏女河,年十三,怨家報其父,父走得免,河與母俱亡,母先見得,仇人事欲甘心,河馳出。叩頭涕泣曰:老母常有篤疾,安足殘戮以塞忿哉。我是其兒,父母所憐,不如殺我,仇遂殺之,而捨其母。 又《京師節女者》:本夫有仇,仇家欲報其夫,乃劫其妻父,使要其女中閒,父呼其女而告之計,女念不聽之則殺父,不孝,聽之則殺夫,不義,欲以身當之。曰:諾。因曰:夜在樓上新沐頭東首臥,則是矣。仇家果至,斷其頭持去,明而視之,乃其妻之頭也。仇以為義,遂釋其夫。 |
9 | 報讎: | 《會稽典錄》:董黯家貧,採薪供養,母甚肥悅,鄰人家富,有子不孝,母甚瘦小,不孝子疾黯母肥,常苦之,黯不報,及母終,負土成墳竟,殺不孝子,置冢前以祭。 |
10 | 報讎: | 《晉中興書》曰:桓溫父被害時,溫年十五,枕戈泣血經年,乃提刀直進,手刃仇人。 |
11 | 報讎: | 【詔】《魏文帝詔》曰:喪亂以來,兵革縱橫,天下之人,多相殘害者,昔田橫殺酈商之兄,張步害伏湛之子,漢氏二祖,下詔使不得相讎,今兵戎始息,宇內初定,民之存者,非流亡之孤,則鋒刃之餘,當相親愛,養老長幼,自今以後,宿有仇怨者,皆不得相讎。 |
12 | 報讎: | 【教】《梁簡文帝甄異張景願復讎教》曰:夫理感禽魚,道均荊棘,亦有鄉因行改,江以孝移,張景願自縛到郡,稱其父為韋法所殺,今於公田渚斬法級祭墓訖,束身歸家,昔沂澤撫劍,河南執戟,遠符古義,實足可嘉,防廣刃讎,赦其桎梏之罪,丁蘭雪恥,擢以大夫之位。 |
URN: ctp:n54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