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子上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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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虞氏舜典云:「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卒乃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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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后氏,左傳云:「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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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凡贄,天子以鬯,諸侯執珪,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野外軍中無贄,以纓拾矢可也。婦人之贄,椇、榛、脯、脩、棗、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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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曰:古者人君及臣,重於相見之禮,所以相尊敬,故將有所見,必執贄。贄者,至也,信也。君子於其所尊,必執贄以相見,明其厚心之至,以表忠信,不敢相褻也。然天子無客禮,亦有贄者,明有事神祇之道,故須贄以表心。故巡狩至於山川,有所告之,用鬯酒,盛以大璋、中璋。又典瑞云:「王搢大珪,執鎮珪,藻藉五采五就,以朝日。」明其所尊敬,象臣之朝君也。執鎮珪,視安四方,以表其功也。凡公卿大夫執贄者,皆謂始朝及初相見用之。諸侯德厚,故執玉以比德;卿大夫以下德薄,故用皮帛羔雁之等。射人職云,王將射之時,公卿朝見,三公執璧,卿執羔。天子之三公所以執璧,為臣之屈,與子男同。佐王論道,理取圓足,故以璧為贄,不必飾以蒲穀。諸侯賓射之時,卿大夫士亦皆執贄見其君,如天子卿大夫之禮,君子所以執玉以比德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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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青龍二年,詔下司空:「征南將軍見金紫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與卿校同執羔,非也。自今以後,從特進,應奉璧者如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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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高堂隆議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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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禮「公執桓珪」。公謂上公九命,分陝而理,及二王後也。今大司馬公、大將軍,實分征東西,可謂上公矣。山陽公、衛國公,則二王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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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執信珪」謂地方四百里,「伯執躬珪」謂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戶數,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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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執穀璧」謂地方二百里,「男執蒲璧」謂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縣主戶數,多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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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禮,其率諸侯以朝,則執桓珪。自非朝宗,則如八命之公。與王論道,有事而進,則執璧。今二王後諸王,若入朝覲,二公率以進退,則執桓珪。其朝正,則與群公執璧。按周禮,王官唯公執璧。漢代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開府辟召掾屬,與公同儀,則執璧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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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皮帛卿羔」,孤謂天子七命之孤,及大國四命之孤,副公與王論道,尊於六卿,其執贄,以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祿勳、衛尉,尊於六卿,其執贄如孤也。其朝正,執皮帛可也。三府長史,亦公之副,雖有似於孤,實卑於卿,中大夫之禮可也。公之孤,覜聘於天子,及見於其君,其贄以豹皮表束帛。今未有其官,意謂山陽公之上卿,可以當之。卿謂六官六命之卿,及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永壽、永安、長秋、城門五校,皆執羔可也。諸侯之卿,自於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飾羔雁以繢,諸侯卿大夫飾羔雁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賜勞,秩比中二千石者,其入朝覲,宜依卿執羔。金紫將軍秋中二千石,與卿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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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執雁」,謂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諸侯再命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於卿。今三府長史及五命,二千石之著者也。博士儒官,歷代禮服從大夫,如前執雁可也。州牧郡守未賜勞者,宜依大夫執雁,皆飾以繢。諸縣千石、六百石,今古大夫,若或會覲,宜執雁,飾以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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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執雉」,謂天子三命之士,及諸侯一命再命之士也。府史以下,至於比長庶人在官,亦謂之士。諸縣四百石、三百石長,從士禮執雉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