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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藝文類聚 -> 卷二十三 -> 人部七 -> 鑒誡 -> 37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魏王肅家誡》曰:夫酒所以行禮養性命歡樂也。過則為患,不可不慎,是故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先王所以備酒禍也。凡為主人飲客,使有酒色而已,無使至醉,若為人所強,必退席長跪,稱父誡以辭之,敬仲辭君,而況於人乎。為客又不得唱造酒史也。若為人所屬,下坐行酒,隨其多少,犯令行罰,示有酒而已,無使多也。禍變之興,常於此作,所宜深慎。
《禮記·樂記》: 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史記·樂書》: 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藝文類聚·鑒誡》: 是故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先王所以備酒禍也。 《藝文類聚·酒》: 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太平御覽·酒上》: 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禮記·樂記》: 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 《史記·樂書》: 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 《列女傳·有虞二妃》: 舜終日飲酒不醉。 《藝文類聚·鑒誡》: 終日飲酒,而不得醉, 《藝文類聚·酒》: 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 《太平御覽·酒上》: 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 《藝文類聚·鑒誡》: 隨其多少, 《太平御覽·澡灌》: 隨其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