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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ism -> Hanfeizi -> 外储说右上 -> 174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晋文公问于狐偃曰:“寡人甘肥周于堂,卮酒豆肉集于宫,壶酒不清,生肉不布,杀一牛遍于国中,一岁之功尽以衣士卒,其足以战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弛关市之征而缓刑罚,其足以战民乎?”狐子曰:“不足。”文公曰:“吾民之有丧资者,寡人亲使郎中视事;有罪者赦之;贫穷不足者与之;其足以战民乎?”狐子对曰:“不足。此皆所以慎产也。而战之者,杀之也。民之从公也,为慎产也,公因而迎杀之,失所以为从公矣。”曰:“然则何如足以战民乎?”狐子对曰:“令无得不战。”公曰:“无得不战奈何?”狐子对曰:“信赏必罚,其足以战。”公曰:“刑罚之极安至?”对曰:“不辟亲贵,法行所爱。”文公曰:“善。”明日令田于圃陆,期以日中为期,后期者行军法焉。于是公有所爱者曰颠颉后期,吏请其罪,文公陨涕而忧。吏曰:“请用事焉。”遂斩颠颉之脊,以徇百姓,以明法之信也。而后百姓皆惧曰:“君于颠颉之贵重如彼甚也,而君犹行法焉,况于我则何有矣?”文公见民之可战也,于是遂兴兵伐原,克之。伐卫,东其亩,取五鹿。攻阳,胜虢,伐曹。南围郑,反之陴。罢宋围,还与荆人战城濮,大败荆人,返为践土之盟,遂成衡雍之义。一举而八有功。所以然者,无他故异物,从狐偃之谋,假颠颉之脊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信赏必罚, 《汉书·宣帝纪》: 信赏必罚, 《汉书·艺文志》: 信赏必罚, 《前汉纪·孝宣皇帝纪四》: 信赏必罚。 《后汉书·左周黄列传》: 信赏必罚。 《群书治要·志》: 信赏必罚, 《艺文类聚·汉宣帝》: 信赏必罚, 《艺文类聚·丞相》: 信赏必罚, 《艺文类聚·太守》: 信赏必罚, 《太平御览·中宗孝宣皇帝》: 信赏必罚,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期以日中为期, 《春秋左传·哀公十四年》: 以日中为期,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吏请其罪,文公陨涕而忧。吏曰:“请用事焉。”遂斩颠颉之脊,以徇百姓, 《商君书·赏刑》: 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 《太平御览·叙刑下》: 吏请其罪,遂断颠颉之脊。 《太平御览·斩》: 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继颠颉之首以徇。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返为践土之盟, 《国语·周语上》: 遂为践土之盟, 《太平御览·锡命》: 遂为践土之盟, 《太平御览·猎下》: 退为践土之盟, 《墨子·尚同中》: 无他故异物焉,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无他故异物, 《韩非子·问田》: 此无他故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