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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ang -> 群書治要 -> 卷十六 -> 漢書四 -> 傳 -> 5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詔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愚臣竊以秦事明之,臣聞秦始并天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遲者何也。地形便,財用足,民利戰,其所與并者六國,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故當此之時,秦最富强,夫國富强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故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焉。
《漢書·爰盎晁錯傳》: 詔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愚臣竊以秦事明之。臣聞秦始并天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遲者,何也?地形便,山川利,財用足,民利戰。其所與並者六國,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故當此之時,秦最富彊。夫國富彊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故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焉。 《群書治要·傳》: 詔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愚臣竊以秦事明之,臣聞秦始并天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遲者何也。地形便,財用足,民利戰,其所與并者六國,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故當此之時,秦最富强,夫國富强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故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焉。 《漢書·爰盎晁錯傳》: 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 《漢書·爰盎晁錯傳》: 「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 《前漢紀·孝文皇帝紀下》: 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 《群書治要·傳》: 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 《群書治要·傳》: 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 《群書治要·傳》: 不能進焉。 《群書治要·諫上》: 不能進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