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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三国志 -> 魏书二十四 -> 孙礼传 -> 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徵拜少府,出为荆州刺史,迁兾州牧。太傅司马宣王谓礼曰:“今清河、平原争界八年,更二刺史,靡能决之;虞、芮待文王而了,宜善令分明。”礼曰:“讼者据墟墓为验,听者以先老为正,而老者不可加以榎楚,又墟墓或迁就高敞,或徙避仇雠。如今所闻,虽臯陶犹将为难。若欲使必也无讼,当以烈祖初封平原时图决之。何必推古问故,以益辞讼?昔成王以桐叶戏叔虞,周公便以封之。今图藏在天府,便可于坐上断也,岂待到州乎?”宣王曰:“是也。当别下图。”礼到,案图宜属平原。而曹爽信清河言,下书云:“图不可用,当参异同。”礼上疏曰:“管仲霸者之佐,其器又小,犹能夺伯氏骈邑,使没齿无怨言。臣受牧伯之任,奉圣朝明图,验地著之界,界实以王翁河为限;而鄃以马丹候为验,诈以鸣犊河为界。假虚讼诉,疑误台阁。窃闻衆口铄金,浮石沈木,三人成巿虎,慈母投其杼。今二郡争界八年,一朝决之者,缘有解书图画,可得寻案掷校也。平原在两河,向东上,其闲有爵堤,爵堤在高唐西南,所争地在高唐西北,相去二十馀里,可谓长叹息流涕者也。案解与图奏而鄃不受诏,此臣软弱不胜其任,臣亦何颜尸禄素餐。”辄束带著履,驾车待放。爽见礼奏,大怒。劾礼怨望,结刑五岁。在家期年,衆人多以为言,除城门校尉。
《三国志·贾诩传》: 迁兾州牧。 《三国志·孙礼传》: 迁兾州牧。 《论语·宪问》: 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三国志·孙礼传》: 犹能夺伯氏骈邑,使没齿无怨言。 《太平御览·食下》: 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使之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论语·宪问》: 没齿,无怨言。 《论衡·是应》: 没齿无怨言也。 《后汉书·邓寇列传》: 没齿无怨。 《三国志·孙礼传》: 使没齿无怨言。 《太平御览·食下》: 没齿无怨言。 《三国志·孙礼传》: 窃闻衆口铄金, 《群书治要·周语》: 衆口铄金, 《群书治要·传》: 衆口铄金, 《三国志·孙礼传》: 浮石沈木, 《意林·陆贾新书二卷》: 浮石沈木; 《后汉书·吴盖陈臧列传》: 相去二十馀里。 《三国志·孙礼传》: 相去二十馀里, 《太平御览·战中》: 相去二十馀里。 《潜夫论·三式》: 其尸禄素餐, 《后汉书·五行一》: 尸禄素餐, 《三国志·孙礼传》: 臣亦何颜尸禄素餐。 《太平广记·辛亶》: 奈何尸禄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