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祖朝: |
漢高祖、本朝太祖有聖人之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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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言:「太祖受命,盡除五代弊法,用能易亂為治。」曰:「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條目多仍其舊。大凡做事底人,多是先其大綱,其他節目可因則因,此方是英雄手段。如王介甫大綱都不曾理會,卻纖悉於細微之間,所以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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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藝祖平定天下如破竹,而河東獨難取,何耶?以為兵強,則一時政事所為,皆有敗亡之勢。不知何故如此?」曰:「這卻本是他家底。郭威乘其主幼而奪之,劉氏遂據有并州。若使柴氏得天下,則劉氏必不服,所以太祖以書喻之,謂本與他無讎隙;渠答云:『不忍劉氏之不血食也。』此其意可見矣。被他辭直理順了,所以難取。」 |
| 太祖朝: |
國初下江南,一年攻城不下,是時江州亦城守三年。蓋其國小,君臣相親,故能得人心如此。因說先世理平公仕江南死事,及此。 |
| 太祖朝: |
因說今官府文移之煩,先生曰:「國初時事甚簡徑,無許多虛文。嘗見太祖時,樞密院一卷公案,行遣得簡徑。畢竟英雄底人做事自別,甚樣索性!聞番中卻如此,文移極少。且如駕過景靈宮,差從官一人過盞子,有甚難事?只消宰相點下便了。須要三省下吏部,吏部下太常,太常擬差申部,部申省,動是月十日不能得了,所差又即是眼前人。趙丞相在位,甚有意要去此等弊,然十不能去一二,可見上下皆然。」太祖時公案,乃是蜀中一州軍變,復申來乞差管攝軍馬。樞密院具已經差使使臣,及未經差使姓名,內一人姓樊。注云:「樊愛能孫。只有一人」。注:「此人清廉可使」。太祖就此人姓上點一點,就下批四字云:「只教他去。」後面有券狀云:「雜隨四人,某甲某乙。」太祖又批其下云:「只帶兩人去。」「小底二人,某童某童,大紫騮馬一疋,并鞍轡;小紫騮馬一疋,并鞍轡。」太祖又批其下云:「不須帶紫騮馬,只騎騮馬去。」又乞下銓曹,作速差知州,後面有銓曹擬差狀。約只隔得一二日,又有到任申狀。其兵馬監押纔到時,其知州亦到了。其行遣得簡徑健速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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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好立虛論事,朝廷纔做一事,鬨鬨地鬨過了,事又只休。且如黃河事,合即其處看其勢如何,朝夕只在朝廷上鬨,河東決西決。揚錄云:「害幾多了,此中論要導向處亦未住。凡作一事皆然。漢時在上重,唐亦多為虛論所沮。如憲宗討蔡,不是憲宗,如何做得!刺武元衡,傷裴度,憲宗決為之,乃成」。凡作一事皆然。太祖當時亦無秀才,全無許多閑說。只是今日何處看修器械,又明日何處看習水戰,明日何處教閱。日日著實做,故事成。 |
| 太祖朝: |
問:「開寶九年,不待踰年而遂改元,何也?」曰:「這是開國之初,一時人材粗疏,理會不得。當時藝祖所以立得許多事,也未有許多秀才說話牽制他。到這般處,又忒欠得幾箇秀才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