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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es -> Han Shu -> 傳 -> 酷吏傳 -> 33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三歲,遷河南太守,賜黃金二十斤。豪彊脅息,野無行盜,威震旁郡。其治務在摧折豪彊,扶助貧弱。貧弱雖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桀侵小民者,以文內之。眾人所謂當死者,一朝出之;所謂當生者,詭殺之。吏民莫能測其意深淺,戰栗不敢犯禁。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
《漢書·酷吏傳》: 三歲,遷河南太守, 《太平御覽·酷太守》: 三歲,遷河內太守。 《漢書·魏相丙吉傳》: 後遷河南太守, 《漢書·翟方進傳》: 遷河南太守, 《漢書·循吏傳》: 遷河南太守, 《漢書·酷吏傳》: 遷河南太守,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遷河南太守。 《太平御覽·良太守上》: 遷河南太守, 《墨子·號令》: 賜黃金二十斤, 《漢書·雋疏于薛平彭傳》: 加賜黃金二十斤, 《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 加賜黃金二十斤。 《漢書·蕭望之傳》: 加賜黃金二十斤。 《漢書·酷吏傳》: 賜黃金二十斤。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 賜黃金二十斤。 《太平御覽·良太守上》: 加賜黃金二十斤。 《太平御覽·勇二》: 賜黃金二十斤。 《太平御覽·別離》: 加賜黃金二十斤, 《太平御覽·子》: 上賜黃金二十斤, 《太平御覽·金上》: 加賜黃金二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