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石季龙载记》曰:石韬起堂于太尉府,号曰宣光殿。梁长九丈。石宣视而大怒,斩匠,截梁而去。韬怒,增之十丈。宣闻之,恚甚,使杨杯、牟皮、牟成、赵生等缘猕猴梯而入杀韬。置其刀箭而去。
秦公韬起宣光殿于太尉府,梁长九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