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
《虐》 | Library Resources |
1 | 虐: | 《釋名》曰:虐焅也。凡疾或寒或熱,先寒後熱,兩疾似焅,虐也。 |
2 | 虐: | 《說文》曰:虐,殘也。 |
3 | 虐: |
《尚書》曰:無若丹朱,傲虐是作。 又曰:今商王受弗恭上天,降災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 |
4 | 虐: | 《毛詩》:《北風》,刺虐也。衛國并為威虐,百姓不親,莫不相攜持而去焉。 |
5 | 虐: |
《左傳》曰:隱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濟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又曰: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輿,既立展輿,又廢之。犁比公虐,國人患之。十一月,展輿因國人以攻莒子,殺之,乃自立。 又曰:楚公子圍殺大司馬蒍掩,而取其室。申無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國之主也。王子相楚國,將善是封植,而虐之,是禍國也。」 又曰:莒子展輿虐而好劍,茍鑄劍必試諸人。 又曰:楚使椒舉如晉,求諸侯。晉侯欲勿許。司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其或者欲盈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罰,未可知也。其使能終,亦未可知也。若歸於德,吾猶將事之,況諸侯乎?若適淫虐,楚將棄之,吾又誰與爭?」 |
6 | 虐: | 《論語》曰:慢令致期謂之虐。 |
7 | 虐: | 《戰國策》曰:宋康王為無頭之冠以示勇。剖傴者之背,鉆朝涉之脛,國人大駭,齊聞而伐之。 |
8 | 虐: |
《史記》曰:白起一日坑趙降卒四十二萬。 又曰:呂后斷戚夫人手足,居廁中,命曰「人彘」。召惠帝觀之。孝惠問,乃知,大呼哭,因病,歲餘不能起。使人謂太后曰:「此非人所為。臣為太后子,終不能治天下。」以此日飲為淫樂,不聽政。 又曰:懷王諸老將皆曰:「項羽為人慓悍禍虐,嘗攻襄城,襄城無噍類,如淳曰:噍,音作笑反。所過無不殘滅。 |
9 | 虐: |
《漢書》曰:江都王建游章臺宮,人乘小船,以足蹈覆船,四人溺,三人死。后游雷陂,大風,建使郎二人乘小船入陂,船覆,兩郎溺,攀船,乍見乍沒,建臨觀大笑。宮人有過,輒令倮擊鼓,居樹上,久者三十日乃衣。或髡鉗以鉛杵舂,不中程,輒縱狼嚙殺之。專為淫虐。 又曰:周由,武帝即位,吏治尚修謹,然由居二千石中,最為暴虐驕恣。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滅之。 又曰:翟義起兵,王莽發義父方進及先祖冢,燒其棺槨,夷滅三族,誅及種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并葬之。 又曰:翟義黨王孫慶至,莽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臟,以竹筳導脈,知所終始。云可治病。 |
10 | 虐: | 《魏略》曰:高祖劉類,歷位宰守,苛虐尤甚。為弘農太守,吏二百餘人不與休假,專使為不急事,過無輕重,輒捽其頭,亂杖撾之,牽出復入也。 |
11 | 虐: |
《吳志》曰:孫皓愛妾,或使人至市賤奪百姓財物。司市中郎將陳聲,素皓幸臣也,恃皓寵遇,繩之以法。妾以訴之,皓大怒,假它事燒鋸斷聲頭,投身於四望山。 又曰:初,孫皓每宴會群臣,無不咸令沉醉。置黃門郎十人侍立,為司過之吏。宴罷,奏其闕失,大者即加刑,小者緝為罪。激水入宮,宮人不合意者,輒殺流之。或剝人之面,或鑿人之眼。 |
12 | 虐: | 《江表傳》曰:孫皓用巫史之言,謂建業宮不利,乃西巡武昌,乃有遷都之意。恐群臣不從,乃大會將吏,問王蕃:「『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其義云何?」蕃思惟未答,即於殿上斬蕃。出登袁山,使親近將蕃首作虎跳狼爭咋嚙之,頭皆碎壞,欲以示威,使眾不敢犯。 |
13 | 虐: |
王隱《晉書》曰:荀晞,字道將,領兗州牧,暴虐殺人流血,號曰屠伯。人皆怖疏,流入他州。其弟純,領青州,刑殺尤甚於晞,百姓號「小茍酷於大荀」也。 又曰:劉淵殘虐。所在城邑,無不傾敗,流離死散,殆無孑遺。 |
14 | 虐: | 《漢晉春秋》曰:初,甄后之誅,由郭后之寵。及殯,令被發覆面,以糠塞口。遂立郭后,使養明帝。帝知之,心常懷念,數泣,問甄后死狀。郭后曰:「先帝自殺,何以請問我?且汝為人子,可追讎死父,為前母枉殺后兒耶?」明帝怒,遂逼殺之,敕殯者如甄后故事。 |
15 | 虐: |
《晉中興書》曰:苻健凶淫暴虐,露刃張弓,椎鉗鋸鑿,殺人之具備左右。 又曰:石虎有所平克,不復料其善惡,或盡坑斬,使無孑遺。 |
16 | 虐: |
《宋書》曰:竟陵王誕據廣陵反,及城陷,士庶皆裸身鞭面,然後加刑。聚所殺人首於石頭南岸,謂之髑髏山。 又曰:宋越御眾嚴酷,好行刑誅,睚眥之間,動用軍法。時王玄謨御下亦少恩,將士為之語曰:「寧作五年徒,不逐王玄謨;玄謨尚可,宋越殺我。」 又曰:奚顯度者,東海郯人也。官至員外散騎郎,世祖常使主領人而苛虐無道,動加捶撲,暑雨雪寒,不聽暫休,人不堪命。或有自經死者,人役間配,顯度加就刑戮。 又曰:《文帝玄嘉起居注》曰:汝陽太守王道標下縣,作木人二枚,高八尺,豎著郡門。有犯事者,使拳擊木人令倒,倒者免罪,力弱者手拳傷剝。 |
17 | 虐: | 《齊書》曰:江謐,字令和,濟陽考城人也。為長沙內史,行湘州事,政治苛刻。僧道人與謐情款,隨蒞郡,犯小事,餓系獄,裂二衣食之。 |
18 | 虐: | 《後魏書》曰:汝南王悅,孝昌中除司州牧,為大剉碓置於州門,盜者斬其手,奸偷畏之,暫息。 |
19 | 虐: |
《隋書》:魚贊性暴虐,令部下炙肉,少不中意,以簽盲其目,有溫酒不適者斷其舌。 又曰:崔恒度,性嚴酷。時有屈突蓋,為武侯驃騎,亦嚴刻。長安為之語曰:「寧飲三升醋,不見崔恒度;寧茹三升艾,不逢屈突蓋。」 |
20 | 虐: |
《唐書》曰:索玄禮為游擊將軍。尋以酷毒轉甚,則天收人望而殺之。天下之人謂之來、索,言酷毒之極。 又曰:韓滉在浙右也,政令明察,末年傷於嚴急,巡內有犯令,誅及鄰伍,死者數百人。又俾推覆官分察,情涉疑似,必置極法。雖令行禁止,而冤濫相尋。議者以滉幼立貞廉,晚途苛慘,身未達則飾情以進,得其志則本質遂彰。 又曰:竇軌每臨戎對寇,鞠挾月,身不解甲。其部眾無貴賤少長,不恭命即立斬。鞭吏士,流血滿庭。初入蜀,將其甥以為心腹,常夜出,呼之不以時至,怒而斬之。誡家僮不得出,嘗遣奴就官廚取漿而悔之,謂奴曰:「我誠使汝,借汝頭以明法耳!」遣收奴斬之。奴稱冤,監刑者猶豫未決,軌怒,俱斬之。 |
21 | 虐: | 《梁冀別傳》曰:冀為河南尹,居職恣暴,多為非法。遼東太守侯猛初拜不謁,冀托以它事,乃腰斬之。郎中汝南袁著年十九,見冀凶縱,不勝其憤,乃詣闕上書,冀聞而密遣掩捕得笞殺之。 |
22 | 虐: | 《董卓別傳》曰:卓知所為不得遠近,意欲以力服之,遣兵到陽城。時適二月,社民皆各在其社下祈祠,悉就斷頭,駕其家車牛,載其婦女財物,以斷頭系車轅,云大獲賊 |
23 | 虐: | 《文子》曰:今采萬民之力,反為殘賊,是為虎翼,何為不除? |
24 | 虐: | 《孫卿子》曰:不教而責成功,虐也。 |
25 | 虐: | 《韓子》曰:梁車為鄴令,其婦往見之,暮而門閉,因逾郭而入,車刖其足。趙成侯以為不慈,奪之璽,而免令。 |
26 | 虐: | 《會稽典錄》曰:吳王使王孫雄謂范蠡曰:「子先人有言曰:無助天為虐,助天虐者不祥。今吾稻蟹無遺種,子將助天為虐,不忘其不祥乎?」 |
27 | 虐: | 《吳越春秋》曰:子胥諫吳王,怒,子胥伏劍而死。王乃取子胥尸,盛以鴟夷,投之于江。斷其頭置百尺之上,謂曰:「日月炙汝肉,熛風飄汝眼,炎火燒汝骨,盡成灰土,何有所見?」 |
28 | 虐: | 《涼州記》曰:郭黁奴昆切。略地之際,王孫八人年幼,悉隨乳母。先在東苑,黁遂盡投王孫於鋒刃之上,或枝分節解,飲血盟眾。睹者無不掩目寒心,而黁意氣翛然。 |
29 | 虐: | 《趙書》曰:汲桑,清灑貝丘人。六月盛暑,而桑重裘累茵,使十餘人扇之,悉不清涼,斬扇者。時軍中為之謠曰:「士為將軍何可羞,六月重茵被狐裘,不識寒暑斷人頭。」 |
30 | 虐: | 《鄧析書》曰:粟陸氏殺東里子,宿沙君戮箕文,桀誅龍逢,紂刳比干。此四者,常彎弓露刃以見朝臣,鉗錘鋸鑿所可為害之具,備置左右。即位未幾,后公卿已下至於仆隸,殺五百餘人。 |
31 | 虐: | 崔鴻《前秦錄》曰:左光祿大夫強平諫苻生曰:「玄正盛旦,日有蝕之,正陽神昏,風災水旱,於時未息,此皆由陛下不勉強於政治,乖和氣所致也。」生怒,以為妖言,鑿其頂而殺之。 |
32 | 虐: |
崔鴻《夏錄》曰:赫連勃勃徵隱士京兆韋思,思至而恭,懼,逭禍,勃怒曰:「吾以國士徵汝,汝奈何以非類處吾?汝昔不拜姚興,何獨拜我?我今未死,汝猶不以我為帝王,吾死之後,汝輩弄筆,當置我何處!」遂殺之。 又曰:赫連勃勃凶殘好殺,常居城上,置矛劍於側,有所嫌忿,手自戮之。群臣忤,視者毀目,笑者決唇,諫者截其舌而斬之。 |
URN: ctp:n386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