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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徒》 | Library Resources |
1 | 流徒: |
《書》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謂不忍加刑,則流放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 又曰:流宥五刑,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
2 | 流徒: | 《後魏書》曰:高聰有罪,恕死,徙平州為民,屆瀛州,屬刺史王質獲白兔將獻,托聰為表。高祖見表,顧謂王肅曰:「在下那得復有此才而令朕不知也?」肅曰:「此高聰北徙,此文或其所制。」高祖悟曰:「必應然也。」 |
3 | 流徒: | 《隋書》曰:王伽,開皇末為齊州行參軍。初無足稱,后被州使送流囚李參等七十餘人詣京師。時制,流人并枷鎖傳送。伽行次滎陽,哀其辛苦,悉呼而謂之曰:「汝等雖犯憲法,枷鎖亦大辛苦。吾欲與汝等脫去,行至京師總集,能不違期不?」皆拜謝曰:「必不敢違。」伽於是悉脫其枷,停援卒,與期曰:「某日當至京師,如致前卻,吾當為汝授死。」舍之而去。流人感悅,依期而至,一無離叛。上聞而異之,於是悉召流人,并令攜負妻子俱入,賜宴於殿庭而赦之,擢伽為雍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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