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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禹貢》曰:徐州,厥篚玄纖縞,荊州,厥篚玄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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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玉藻》曰:無君者不貳彩,非列彩不入公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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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曰:通邑大都,采千匹,比千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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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曰:孝文六年,遺單于赤綈、綠繒各四十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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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觀漢記》曰:光武起,拜朱和建義大將軍,賜絳八百匹。 又曰:光武初起義,與諸李市弓弩、絳衣、赤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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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承《後漢書》曰:陳重同舍郎有歸寧者,誤持鄰舍郎絳去。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絳還之。去郎還,得絳,甚愧於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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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山松《後漢書》曰:劉盆子拜竟,復從劉仲卿居。仲卿為盆子制絳單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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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璠《漢記》曰:「朱俊少孤,母以販繒彩為事。同郡周起負官債百萬,縣催責之。俊竊母帛為起解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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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曰:景初中,賜倭女王茜絳五十匹,紺青五十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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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書》曰:陸遜破曹休,當還西陵,上賜遜繒彩、丹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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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曰:張譏幼喪母,有錯彩經帕,母之遺制。及有所識,家人具以告之。每歲時,輒對帕哽噎,不能自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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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曰:武德中,太宗平并州,悉復故地。上悅,置酒含章殿,宴群臣。極歡,遣入御府賜繒彩,皆盡重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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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曰: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五素不得一紫。公患之,管仲曰:「君勿衣紫也。謂左右曰:『吾惡紫臭!』」公曰:「諾。」三日,境內莫有衣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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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曰:夏至,著五彩辟兵,題彩曰游光,厲鬼知其名無溫疾。五采,辟五兵也。按,取新斷織系戶,亦此類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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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語》曰:王經彥偉初為江夏太守,大將軍曹爽附絳二十匹,令交市於吳。經不納書,棄官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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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寔《四民月令》曰:八月清風戒寒,趣染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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摯虞《決疑》曰:古者,男子皆衣彩,有故乃素服。秦漢以來,服色轉變,今惟朝廷五服用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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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玄《親言》曰:五月五日,集五彩繒,謂之「辟兵」。不解,以問伏君,伏君曰:「青、赤、白、黑,為之四面,黃居中央,名曰:『襞方』。綴之於復,以示婦人養蠶之工也。傳聲者誤以為『辟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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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與蘇武詩》曰:有鳥西南飛,熠煬似蒼鷹。朝發天地隅,暮宿日南陵。欲寄一言書,托之箋彩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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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載《擬四愁詩》曰:佳人贈我筒中布,何以報之?流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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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邕《女誡》曰:禮:女始行,服纁。纁,絳也,上正色也。紅紫不以為褻服,緗綠不以為上,繒貴厚而色尚深,為其堅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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毌丘儉《報弟書》曰:令別致絳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