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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曰:苈,山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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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曰:蒜,菜之美者,云梦之荤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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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曰:李恂为兖州刺史,前柑史所种园小麦、胡蒜,悉付从事,无所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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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承《后汉书》曰:江夏费遂,字子奇。为扬州刺史,悉出前柑史所种小麦、胡蒜付从事。 又曰:太原闵仲叔者,代称节士。虽同党之洁清,自以弗及也。同党见其含菽饮水,遗以生蒜,受而不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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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隐《晋书》曰:郄诜母础苦车,及亡,不欲车载,乃养鸡种蒜,登揄八匹,舆棺至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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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书》曰:豫章王大会宾僚,张融食炙,始毕,人便去。融欲求盐蒜,口终不言,方摇食指,半日乃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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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书》曰:邵陵王使贼煞何智通。既擒贼,智通子敞之割炙食之。即载出新亭,四面火炙之,焦熟。敞车载钱,设盐蒜。雇百姓食之,撤一脔,赏载钱一千,徒党并母肉遂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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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曰:谓夏必长而蒜、麦枯,谓冬必凋而竹、柏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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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曰:张骞使还,始得大蒜、苜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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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辅决录》曰:平陵范氏,南阳旧语曰:“前队大夫有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筒。”言其廉俭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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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萦正书》曰:栽萦曰:“吾常与陈子息于邺东门之外,见一老父,方坐而食。其子授之蒜,食必有馀,欲弃则惜,欲持去则暑,遂尽食,于是火辛,螫其肠胃,两目尽赤。陈子笑之,吾谓曰:”子之家中,牛羊数千而不敢食,天暑有曷死者而后食之,病子之躯,亦由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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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四王起事》曰:成都王颖,奉惠帝还洛阳道中,于客舍作食。宫人持斗余粳米饭以供至尊,大蒜盐豉。到获嘉市粗米饭,瓦盂盛之。天子啖两盂,燥蒜数株,盐豉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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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曰:《三辅决录》云:“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颗共一筒。”颗,当音魏颗之颗,北土通呼物一段为一颗蒜,俗间常语耳。故陈王《雀鹞赋》曰:“头如蒜颗,目似擘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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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豹《古今注》曰:蒜,茆蒜也,俗语谓之小蒜。胡国有蒜,十子共为一株,二箨裹之,名为胡蒜,尤辛于小蒜,俗人谓之大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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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报记》曰:梁庐陵王萧绩在荆州时,常遣从事量括民田。南阳乐孟卿亦充一使,够援舍人韦破虏发遣试敕,失王本意。及孟卿以数误得罪,破虏惶惧,不敢引愆,但诳孟卿:“公自为,当为公分雪,无劳诉也。”数日之间,遂斩于市,孟卿号叫,无由自陈,惟语人,以纸笔随殓。死后少日,破虏在糟上看牛,忽见孟卿挈头而入,持一碗蒜齑与之。破虏惊呼奔走,不获己而服之,因尔病,未几乃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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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五行记》曰:唐咸亨四年,洛州司户唐望之冬集计至五品,进止未出。间有僧来觅,初不相识,延之共坐。少顷,问曰:“贫道出家人,得饮食亦少,以公名,故暗相记,能设一顿鲙否?”司户欣然,即处公买鱼。此僧云:“看有蒜否?”司户家人云:“蒜尽。”僧云:“蒜尽,去也!”即起,留之云:“蒜尽,遣登掾。”僧云:“蒜既尽,不可更住!”苦留不止。司户果无疾暴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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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荐《与李文德书》曰:五折张骞大宛之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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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尼《钓赋》曰:西戎之蒜,南夷之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