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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刑法部十八 -> 赦 -> 30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王符《潛夫論》曰:凡治疾者,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也。為國者,必先知人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也。夫賊良人之甚者,莫大數赦。赦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書》曰:文王作罰,刑茲無赦。孝明帝時,荊州舉茂才。初過謝恩賜食。事訖,問何異聞,曰:「巫有劇賊九人,刺史數以互郡,訖不能得。」帝曰:「汝非部南郡從事耶?」對曰:「是。」帝乃震怒曰:「賊發部中不能擒,煞才何以為茂?」乃捶數百,便免官,而切讓州郡。十日之間,賊即伏誅。由此觀之,擒盜賊在於明法,不在數赦。
《太平御覽·赦》: 王符《潛夫論》曰:凡治疾者,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也。為國者,必先知人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也。 《太平御覽·醫二》: 又王符論曰:凡療病者,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丈必先知人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而國可安也。 《潛夫論·述赦》: 凡治病者,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設之以禁,故姦可塞、國可安矣。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凡療病者,必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姦可塞而國可安也。 《太平御覽·赦》: 凡治疾者,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也。為國者,必先知人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也。 《太平御覽·醫二》: 凡療病者,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丈必先知人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而國可安也。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必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而壽可長也。為國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姦可塞而國可安也。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贖。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 《太平御覽·赦》: 必先知脈之虛實,氣之所結,然後為之方,故疾可愈也。為國者,必先知人之所苦,禍之所起,然後為之禁,故奸可塞也。夫賊良人之甚者,莫大數赦。赦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 《潛夫論·述赦》: 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贖。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 《太平御覽·赦》: 夫賊良人之甚者,莫大數赦。赦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 《潛夫論·述赦》: 夫養稊稗者傷禾稼,惠姦宄者賊良民。《書》曰:「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夫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姦軌者賊良民。書曰:「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赦》: 凡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昔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赦》: 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書》曰: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潛夫論·述赦》: 夫養稊稗者傷禾稼,惠姦宄者賊良民。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夫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姦軌者賊良民。 《太平御覽·赦》: 凡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 《太平御覽·赦》: 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 《太平御覽·禾》: 夫養稂莠者傷禾稼,惠奸宄者賊良人。 《潛夫論·述赦》: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風俗通義·三王》: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漢書·宣帝紀》: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二》: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尚書·康誥》: 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群書治要·尚書》: 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獄》: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赦》: 昔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赦》: 文王作罰,刑茲無赦。 《潛夫論·述赦》: 刑茲無赦。 《風俗通義·三王》: 刑茲無赦。 《申鑒·政體》: 刑茲無赦。 《漢書·宣帝紀》: 刑茲無赦』, 《前漢紀·孝宣皇帝紀二》: 刑茲無赦。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刑茲無赦。 《尚書·康誥》: 刑茲無赦。 《群書治要·尚書》: 刑茲無赦, 《群書治要·申鑒》: 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獄》: 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赦》: 刑茲無赦。 《太平御覽·赦》: 刑茲無赦。 《潛夫論·述赦》: 昔孝明帝時,制舉茂才,過闕謝恩,賜食事訖,問何異聞,對曰:「巫有劇賊九人,刺史數以竊郡,訖不能得。」帝曰:「汝非部南郡從事邪?」對曰:「是。」帝乃振怒,曰:「賊發部中而不能擒,然材何以為茂?」捶數百,便免官,而切讓州郡,十日之閒,賊即伏誅。由此觀之,擒滅盜賊,在於明法,不在數赦。 《太平御覽·從事》: 孝明帝時,荊州舉茂才,過闕謝恩,賜食既訖,問何異聞,對曰:「巫地有劇賊九人,刺史不能得。」帝曰:「汝非部郡從事耶?」對曰:「是也。」帝乃振怒曰:「賊發部中而不能擒,何以為茂才!」乃捶數百而切讓州郡。十日之間賊即伏誅。由此觀之,擒盜賊在明法不在數赦也。 《太平御覽·赦》: 孝明帝時,荊州舉茂才。初過謝恩賜食。事訖,問何異聞,曰:「巫有劇賊九人,刺史數以互郡,訖不能得。」帝曰:「汝非部南郡從事耶?」對曰:「是。」帝乃震怒曰:「賊發部中不能擒,煞才何以為茂?」乃捶數百,便免官,而切讓州郡。十日之間,賊即伏誅。由此觀之,擒盜賊在於明法,不在數赦。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 州舉茂材, 《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 州舉茂材, 《後漢書·楊震列傳》: 州舉茂才, 《後漢書·循吏列傳》: 州舉茂才, 《後漢書·文苑列傳上》: 州舉茂才, 《三國志·吳主傳》: 州舉茂才, 《太平御覽·文皇帝》: 州舉茂才, 《太平御覽·平準令》: 州舉茂才, 《太平御覽·從事》: 荊州舉茂才, 《太平御覽·良令長上》: 州舉茂才, 《太平御覽·赦》: 荊州舉茂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