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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ing -> 太平御覽 -> 禮儀部六 -> 郊丘 -> 45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晉起居注》曰:明帝太寧三年,上親祠。七月,又詔:「自中興以來,雖南郊,未嘗北郊。五岳四瀆,名山大川,應望袟者,廢而未舉。居其官者,舉其職,司其事,勿令一代之典闕而不備,主者詳依舊處。」
又曰:安帝元興三年十二月,明年應郊,乘輿未反,博訪內外。左丞王納之議曰:「議者謂應郊,故承制。中事納之,謂大饗、大祀、大樂,皆是承制,不可得命三公行者。郊天極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又案:武皇受禪,用二月郊。元年中興,亦以二月。今郊時未過日,望鑾駕無為欲速而據皇輿。旋反,更不得親奉,不如緩而盡美。」於是異同難明,遂從納之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