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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 Lie Nü Zhuan》 | [Western Han (206 BC - 9)] Liu Xiang | Books referencing 《列女傳》 Library Resources Related resources |
《賢明》 | Library Resources |
《秦穆公姬》 | Library Resources |
2 | 秦穆公姬: | 穆姬聞之,乃與太子罃、公子宏,與女簡璧,衰絰履薪以迎。且告穆公曰:「上天降災,使兩君匪以玉帛相見,乃以興戎。婢子娣姒,不能相教,以辱君命。晉君朝以入,婢子夕以死。惟君其圖之。」公懼,乃舍諸靈臺。大夫請以入,公曰:「獲晉君以功歸,今以喪歸,將焉用!遂改館晉君,饋以七牢而遣之。 |
《仁智》 | Library Resources |
《孫叔敖母》 | Library Resources |
1 | 孫叔敖母: | 楚令尹孫叔敖之母也。叔敖為嬰兒之時,出遊,見兩頭蛇,殺而埋之。歸見其母而泣焉,母問其故,對曰:「吾聞見兩頭蛇者死,今者出遊見之。」其母曰:「蛇今安在?」對曰:「吾恐他人復見之,殺而埋之矣。」其母曰:「汝不死矣。夫有陰德者,陽報之。德勝不祥,仁除百禍。天之處高而聽卑。書不云乎:『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爾嘿矣,必興於楚。」及叔敖長,為令尹。君子謂叔敖之母知道德之次。《詩》云:「母氏聖善。」此之謂也。 |
2 | 孫叔敖母: | 頌曰:叔敖之母,深知天道,叔敖見蛇,兩頭岐首,殺而埋之,泣恐不及,母曰陰德,不死必壽。 |
《晉羊叔姬》 | Library Resources |
3 | 晉羊叔姬: | 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夏姬之女,美而有色,叔姬不欲娶其族。叔向曰:「吾母之族,貴而無庶,吾懲舅氏矣。」叔姬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爾不懲此,而反懲吾族,何也?且吾聞之:有奇福者,必有奇禍。有甚美者,必有甚惡。今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無後,而天鐘美於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髮黑而甚美,光可監人,名曰玄妻。樂正夔娶之,生伯封。宕有豕心,貪惏毋期,忿戾毋饜,謂之封豕。有窮后羿滅之,夔是用不祀。且三代之亡,及恭太子之廢,皆是物也。汝何以為哉!夫有美物足以移人,苟非德義,則必有禍也。」叔向懼而不敢娶,平公強使娶之,生楊食我,食我號曰伯碩。伯碩生時,侍者謁之叔姬曰:「長姒產男。」叔姬往視之,及堂,聞其號也而還,曰:「豺狼之聲也。狼子野心,今將滅羊舌氏者,必是子也。」遂不肯見。及長,與祁勝為亂,晉人殺食我,羊舌氏由是遂滅。君子謂叔姬為能推類。《詩》云:「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此之謂也。 |
《貞順》 | Library Resources |
《齊孝孟姬》 | Library Resources |
2 | 齊孝孟姬: | 孝公聞之,乃脩禮親迎於華氏之室。父母送孟姬不下堂,母醮房之中,結其衿縭,誡之曰:「必敬必戒,無違宮事。」父誡之東階之上曰:「必夙興夜寐,無違命。其有大妨於王命者,亦勿從也。諸母誡之兩階之間,曰:「敬之敬之,必終父母之命。夙夜無怠,爾之衿縭。父母之言謂何。」姑姊妹誡之門內,曰:「夙夜無愆。示之衿鞶,無忘父母之言。」孝公親迎孟姬於其父母,三顧而出。親迎之綏,自御輪三,曲顧姬與。遂納於宮。三月廟見,而後行夫婦之道。 |
《楚平伯嬴》 | Library Resources |
1 | 楚平伯嬴: | 伯嬴者,秦穆公之女,楚平王之夫人,昭王之母也。當昭王時,楚與吳為伯莒之戰。吳勝楚,遂入至郢。昭王亡,吳王闔閭盡妻其後宮。次至伯嬴,伯嬴持刃曰:「妾聞:天子者,天下之表也。公侯者,一國之儀也。天子失制則天下亂,諸侯失節則其國危。夫婦之道,固人倫之始,王教之端。是以明王之制,使男女不親授,坐不同席,食不共器,殊椸枷,異巾櫛,所以施之也。若諸侯外淫者絕,卿大夫外淫者放,士庶人外淫者宮割。夫然者,以為仁失可復以義,義失可復以禮。男女之喪,亂亡興焉。夫造亂亡之端,公侯之所絕,天子之所誅也。今君王棄儀表之行,縱亂亡之欲,犯誅絕之事,何以行令訓民!且妾聞,生而辱,不若死而榮。若使君王棄其儀表,則無以臨國。妾有淫端,則無以生世。壹舉而兩辱,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且凡所欲妾者,為樂也。近妾而死,何樂之有?如先殺妾,又何益於君王?」於是吳王慚,遂退舍。伯嬴與其保阿閉永巷之門,皆不釋兵。三旬,秦救至,昭王乃復矣。君子謂伯嬴勇而精壹。《詩》曰:「莫莫葛纍,施于條枚,豈弟君子,求福不回。」此之謂也。 |
《節義》 | Library Resources |
《楚昭越姬》 | Library Resources |
5 | 楚昭越姬: | 頌曰:楚昭遊樂,要姬從死,蔡姬許王,越姬執禮,終獨死節,群臣嘉美,維斯兩姬,其德不比。 |
《魯義姑姊》 | Library Resources |
1 | 魯義姑姊: | 魯義姑姊者,魯野之婦人也。齊攻魯至郊,望見一婦人,抱一兒,攜一兒而行,軍且及之,棄其所抱,抱其所攜而走於山,兒隨而啼,婦人遂行不顧。齊將問兒曰:「走者爾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誰也?」曰:「不知也。」齊將乃追之,軍士引弓將射之,曰:「止,不止,吾將射爾。」婦人乃還。齊將問所抱者誰也,所棄者誰也。對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棄者妾之子也。見軍之至,力不能兩護,故棄妾之子。」齊將曰:「子之於母,其親愛也,痛甚於心,今釋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婦人曰:「己之子,私愛也。兄之子,公義也。夫背公義而嚮私愛,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則魯君不吾畜,大夫不吾養,庶民國人不吾與也。夫如是,則脅肩無所容,而累足無所履也。子雖痛乎,獨謂義何?故忍棄子而行義,不能無義而視魯國。」於是齊將按兵而止,使人言於齊君曰:「魯未可伐也。乃至於境,山澤之婦人耳,猶知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而況於朝臣士大夫乎!請還。」齊君許之。魯君聞之,賜婦人束帛百端,號曰義姑姊。公正誠信,果於行義。夫義,其大哉!雖在匹婦,國猶賴之,況以禮義治國乎!《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此之謂也。 |
《郃陽友娣》 | Library Resources |
1 | 郃陽友娣: | 友娣者,郃陽邑任延壽之妻也。字季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延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吾兄者為誰?」延壽曰:「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讎亦不義。」延壽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聽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讎不報,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又縱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視汝兩弟。」遂以繈自經而死。馮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謂友娣善復兄仇。《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季兒可以為則矣。 |
《辯通》 | Books referencing 《辯通》 Library Resources |
《阿谷處女》 | Library Resources |
3 | 阿谷處女: | 子貢以報孔子,孔子曰:「丘已知之矣。過賢則賓。」抽絺綌五兩以授子貢曰:「為之辭。」子貢往曰:「吾北鄙之人也。自北徂南,將欲之楚,有絺綌五兩,非敢以當子之身也,願注之水旁。」處子曰:「行客之人,嗟然永久,分其資財,棄於野鄙,妾年甚少,何敢受子。子不早命,竊有狂夫名之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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