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侯大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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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婚禮下達,納采用鴈。主人筵於戶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儐者出,請事。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使某請納采。」女父對云:「某之子憃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主人如賓服,迎於門外,再拜。賓不答拜,揖入。賓升西階,當阿東面。使者致命曰:「敢納采。」主人阼階上,北面再拜。授於楹間,南面。賓降出,主人降,授老鴈。又執鴈,請問名,如初禮。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某不敢辭,曰某氏。」儐者出,請醴賓曰:「子為事故至於某室,某有先人之禮,請醴從者。」賓對曰:「某既得將事矣,敢辭。」儐者曰:「先人之禮,敢固以請。」賓曰:「某辭不得命,敢不從。」禮畢,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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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用鴈,如納采禮。曰:「吾子有貺,命某加諸卜,卜曰吉,使某也敢告。」對曰:「某之子不教,唯恐不堪,子有吉,我與在,不敢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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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徵用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對曰:「吾子順先典,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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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期用鴈,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請吉日。」對曰:「某既前受命矣,惟命是聽。」使者曰:「某命某聽命於吾子。」對曰:「某固惟命是聽。」使者曰:「某使某受命於吾子,吾子不許,某敢不某期,曰某日。」對曰:「某敢不敬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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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使者歸反命曰:「某既得將事矣,敢以禮告。」主人曰:「聞命矣。」凡行事必用昏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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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迎期日,父醮子,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勖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子曰:「諾。唯恐不堪,不敢忘命。」期,初昏,陳三鼎於寢門外東方,北面北上;設洗於阼階東南;饌於房中,醯醬二豆,葅醢四豆;樽於室中北墉下,有禁,玄酒在西,綌审,加勺,皆南柄;樽於房戶之東,無玄酒,篚在南,實四爵合劜。主人爵弁,纁裳,緇袘,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婦車亦如之,有裧。至婦氏大門外,儐者出請。曰:「吾子命某以茲初昏,使某將請承命。」對曰:「某固敬具以須。」主人筵於戶西,西上,右几。女次,純衣,纁袡,立於房中,南面。姆纚,笄,宵衣,在其右。主人玄端迎賓於門外,西面再拜,賓東面答拜。主人揖入,賓執鴈從。至廟門,揖入,三揖,至於階,三讓,主人升,西面。賓升,北面,奠鴈,再拜稽首,降出,婦從降自西階。主人不降送。初,女出於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命。」母戒諸西階上,不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庶母及門內,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婿御婦車,授綏,姆辭不受,曰:「未教,不足與為禮也。」婦乘以几,從者二人坐,持几相對。姆加幜,乃驅,御者代。婿乘其車,先俟於門外。婦至,主人揖婦以入。及寢門,揖入,婦入寢門,升自西階。媵布席於奧。夫入於室,即席。婦樽西,南面。贊設同牢饌,卒食,三酳用劜。主人脫服於房,媵受。婦脫服於室,御受。姆授巾。御衽於奧,媵衽良席在東,皆有枕,北趾。主人入,親脫婦之纓。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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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舅姑盥饋。夙興,婦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見。質明,贊見婦於舅姑,席於阼,舅即席。席於房外,南面,姑即席。婦執笲棗栗,自門入,升自西階,進,拜,奠於席。舅坐撫之,興,答拜。婦還,又拜。降階,受笲腶脩,升,進,北面拜,奠於席。姑坐,舉以興,拜,授人。贊禮婦。席於戶牖之間。婦立於席西。贊者酌醴,加柶,面柄,出房,席前北面。婦東面拜受,贊西階上,北面拜送,婦又拜。薦脯醢,婦拜,贊者答拜,婦又拜。奠於薦東,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於門外。舅姑入於室,婦盥饋特豚。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歸婦俎於婦氏人。舅饗送者以一獻之禮,酬以束錦。姑饗婦人送者,酬以束錦。凡婦人相饗無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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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平帝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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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因於周制,而納采,女家答辭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皁囊,著篋中。又以皁衣篋表訖,以大囊表之。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其禮物,凡三十種。各內有謁文,外有贊文各一首。封如禮文,篋表訖,蠟封題,用皁帔蓋於箱中,無大囊表,便題檢文言:謁篋某君門下。便書贊文,通共在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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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制,諸侯娶妃以皮馬為庭實,加以大璋。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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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太康八年,有司奏:王侯婚禮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諸侯婚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帛五匹,及納徵馬四匹。皆令夫家自備,唯璋,官為具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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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王堪六禮辭,並為贊頌。儀云:「於版上各方書禮文、婿父名、媒人正版中,納采於版左方。裹於皁囊,白繩纏之,如封章,某官某君大門下封,某官甲乙白奏,無官言賤子。禮版奉案承之。酒羊鴈繒采錢米,別版書之,裹以白繒,同著案上。羊則牽之,豕鴈以籠盛,繒以笥盛,采以刹盛,米以黃絹囊盛。米稱斛數,酒稱器,脯腊以斤數。媒人齎禮到女氏門,使人執鴈,主人出,相對揖畢,以鴈付主人侍者,媒人進,主人侍者執鴈立於堂下,從者以奉案入。媒人退席,當主人前跪曰:『甲乙使某敬薦不腆之禮。』主人跪答曰:『君之辱,不敢辭。』事畢還座。從者進奉案主人前,主人侍者以鴈退,禮物以次進中庭。主人設酒,媒人跪曰:『甲乙使某獻酒。』卻,再拜,主人答拜,還座。主人酢媒人,媒不復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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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東昏侯永元元年,尚書令徐孝嗣上議曰:「按婚禮實篚以四爵,加以合劜,既崇尚質之禮,又象判合之義。三王作之,而用大古之器,重夫婦之始也。今雖以方樏示約,而彌乖昔典。又連劜以鎖,蓋出近俗。復別有牢燭,雕費彩飾,亦虧曩制。請除金銀連鎖,自餘雜器,悉用埏陶。堂人執燭,足充概燎,牢燭華侈,亦宜停省。」奏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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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大同五年,臨城公婚,公夫人於皇太子妃為姑姪,進見之制,議者互有不同。皇太子令曰:「纁鴈之儀,既稱合於二姓,酒食之會,亦有姻不失親。若使榛栗腶脩,贄饋必舉,副笄編珈,盛飾斯備,不應婦見之禮,獨以親闕。頃者敬進酏醴,已傳婦事之則,而奉盤沃盥,不行侯服之家。是知繁省不同,質文異代。臨城公夫人於妃既是姑姪,宜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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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娉禮,第一品以下至三品,用玄三匹,纁二匹,束帛十匹,璧一,豹皮二。錦采四十匹,二品三十匹,三品二十匹。絹百四十匹,二品百二十匹,三品百匹。羔羊一口,羊二口,犢二頭,酒黍稷稻米弃各四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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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曰:上古人食禽獸之肉,而衣其皮毛,周氏尚文去質,玄衣纁裳,猶用皮為饥,所以制婚禮納徵,用玄纁儷皮,充當時之所服耳。秦漢以降,衣服制度與三代殊,乃不合更以玄纁及皮為禮物也。又有用虎皮豹皮者,王彪之云「取威猛有斑彩」,尤臆說也。人之常情,非今是古,不詳古今之異制,禮數之從宜。今時俗用五色,信頗謂得禮之變也。或曰:「近代所以尚循玄纁儷皮之制,男女配合,教化大倫,示存古儀,務重其禮,安可捨棄,有類去羊。」答曰:「玄纁及皮,當時之要。詳觀三代制度,或沿或革不同,皆貴適時,並無虛事。豈今百王之末,畢循往古之儀?如三代制,天子諸侯至庶人,祭則立尸,秦漢則廢。又天下列國,唯事征伐,志存於射,建侯擇士,皆主於斯。秦漢以降,改制郡縣,戰爭既息,射藝自輕,唯祀與戎,國之大事,今並豈要復舊制乎!其朝宗覲遇,行朝享禮畢,諸侯皆右肉袒於廟門之東,乃入門右,北面立、告聽事,今豈須行此禮乎!賓禮甚重,兩楹間有反爵之坫,築土為之,今會客豈須置坫乎!又並安能復古道邪?略舉數事,其餘可知也。何必納徵猶重無用之物!徒稱古禮,是乖從宜之旨。易曰「隨時之義大矣哉」!先聖之言,不可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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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顯慶四年十月詔:「天下嫁女受財,三品以上之家,不得過絹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過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過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過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資裝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門之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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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元年十一月,左司郎中唐紹上表曰:「士庶親迎之禮,備諸六禮,所以承宗廟,事舅姑,當須昏以為期,詰朝謁見。往者下俚庸鄙,時有障車,邀其酒食,以為戲樂。近日此風轉盛,上及王公,乃廣奏音樂,多集徒侶,遮擁道路,留滯淹時,邀致財物,動踰萬計。遂使障車禮貺,過於聘財,歌舞喧譁,殊非助感,既虧名教,又蠹風猷。請一切禁斷。」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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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十九年四月,敕於京城置禮會院,屬司農寺,其什物各令所司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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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元年十一月,禮儀使顏真卿等奏:「郡縣主見舅姑,請於禮會院過事。明日早,舅姑坐堂,行執笲之禮。其觀華燭,伏以婚禮主敬,竊恐非宜。並請停障車下婿、卻扇等。行禮之夕,可以感思,至於聲樂,竊恐非禮,並請禁斷。相見儀制,近代設以观帳,擇地而置,此乃虜禮穹廬之制。合於堂室中置帳,請准禮施行。俗忌今時以子卯午酉年,謂之當梁年,其年娶婦,舅姑不相見,蓋理無所據,亦請禁斷。」並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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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制多因周禮,以三品以上,五品以上,六品以下為降殺,並如開元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