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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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侯使李悝作盡地力之教,以為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為田六百萬畝。理田勤謹則畝益三斗,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減,輒為粟百八十萬石。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力耕數耘,收穫如寇盜之至。還廬樹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於疆埸。至曾孫襄王,以史起為鄴令,起進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畝,鄴獨二百畝,是田惡也。漳水在其旁,西門豹為鄴令不知用,是不知也。」於是,遂引漳水溉鄴,以富魏之河內。民歌之曰:「鄴有賢令兮為史公,決漳水兮灌鄴旁,終古瀉鹵兮生稻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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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韓聞秦之好興事,欲疲之,無令東伐。乃使水工鄭國閒說秦,令鑿涇水,自仲山西抵瓠口為渠,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覺,秦欲殺國,國曰:「始臣為閒,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閼之水,溉澤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凶年,命曰鄭國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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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平天下,以李冰為蜀守,冰壅江水作堋,穿二江成都中,雙過郡下,以通舟船,因以溉灌諸郡,於是蜀沃野千里,號為陸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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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以文翁為蜀郡太守,穿煎盗口,溉灌繁田千七百頃,人獲其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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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元光中,大司農鄭當時言:「引渭穿渠,起長安,並南山下,至河三百餘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田,益肥關中之地,得穀。」天子以為然,令齊水工徐伯表,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歲而通。渠下民頗得以溉田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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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河東守番係請「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阪下,度可得五千頃。五千頃故盡河壖棄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穀二百萬石以上」。天子以為然,發卒數萬人作渠田。數歲,河移徙,渠不利,則田者不能償種。久之,河東渠田廢,與越人,令少府以為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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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莊熊羆言:「臨晉民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故惡地。誠得水,可令畝十石。」於是為發卒萬餘人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岸善崩,乃鑿井,深者四十餘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頹以絕商顏,東至山嶺十餘里閒。井渠之開自此始。穿渠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作之十餘歲,渠頗通,猶未得其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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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用事者爭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關中輔渠、靈軹引諸水,汝南、九江引淮,東海引鉅定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為溉田,各萬餘頃。佗小渠陂山通道,不可勝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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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鄭國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歲,而倪寬為左內史,奏請穿鑿六輔渠,以益溉鄭國傍高仰之田。帝曰:「農,天下之本也。泉流灌惊,所以育五穀也。左、右內史地,名山川原甚眾,細民未知其利,故為通溝瀆,畜陂澤,所以備旱也。今內史稻田租挈重,不與郡同,其議減。令吏民勉農,盡地利,平徭行水,勿使失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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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十六歲,趙中大夫白公復奏穿渠,引涇水,首起谷口,尾入櫟陽,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因名曰白渠。民得其饒,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鍤為雲,決渠為雨。涇水一石,其泥數斗。且溉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言此兩渠饒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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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建昭中,邵信臣為南陽太守,於穰縣理南六十里造鉗盧陂,累石為隄,傍開六石門以節水勢。澤中有鉗盧王池,因以為名。用廣溉灌,歲歲增多,至三萬頃,人得其利。及後漢杜詩為太守,復修其業。時歌之曰:「前有邵父,後有杜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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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章帝建初中,王景為廬江太守。郡部安豐縣有楚孫叔敖所起芍陂,先是荒廢,景重修之,境內豐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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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永和五年,馬臻為會稽太守,始立鏡湖,築塘周迴三百十里,灌田九千餘頃,至今人獲其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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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咸寧元年,詔曰:「今年霖雨過差,又有蟲災。潁川、襄城,自春以來,略不下種,深以為慮。主者何以為百姓計。」當陽侯杜元凱上疏曰:「臣輒思惟,今者水災,東南特劇,非但五穀不收,居業并損。下田所在渟汙,高地皆多墝塉,百姓困窮,方在來年。雖詔書切告長吏二千石為之設計,而不廓開大制,定其趣舍之宜,恐徒文具,所益蓋薄。當今秋夏蔬食之時,而百姓已有不贍,前至冬春,野無青草,則必指仰官穀,以為生命。此乃一方之大事,不可不早為思慮。臣愚謂既以水為田,當恃魚菜螺蚌,而洪波汎濫,貧弱者終不能得。今者宜大壞兗及荊河州東界諸陂,隨其所歸而宣導之。令饑者盡得水產之饒,百姓不出境界之內,朝暮野食,此目下日給之益也。水去之後,填淤之田,畝收數鍾。至春大種五穀,五穀必豐,此又明年之益也。」杜君又言:「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為便,非不爾也。然此施於新田草萊,與百姓居相絕離者耳。往者東南草創人稀,故得火田之利。頃來戶口日增,而陂堰歲決,良田變生蒲葦,人居沮澤之際,水陸失宜,放牧絕種,樹木立枯,皆陂之害也。陂多則土薄水淺,潦不下潤。故每有水雨,輒復橫流,延及陸田。言者不思其故,因云此土不可陸種。臣計漢之戶口,以驗今之陂處,皆陸業也。其或有舊堰,則堅完修固,非今所謂當為人害也。臣見尚書胡威啟宜壞陂,其言懇至。臣又見宋漢侯相應遵上便宜,求壞泗陂,徙運道。時下都督度支共處當,各據所見,不從遵言。臣按遵上事,運道東詣壽春,有舊渠,可不由泗陂出。泗陂在彼地界,壞地凡萬三千餘頃,傷敗成業。遵縣領應佃二千六百口,可謂至少,而猶患地狹,不足肆力,此皆水之為害也。當所共卹,而都督度支方復執異,非所見之難,直以不同害理也。人心所見既不同,利害之情又有異,軍家之與郡縣,士大夫之與百姓,其意莫有同者,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此理之所以未盡,而事之所以多患也。臣又按,荊河州界中度支所領佃者,州郡大軍雜士,凡用水田七千五百餘頃耳。計三年之儲,不過二萬餘頃。以常理言之,無為多積無用之水。況於今者水澇瓮溢,大為災害,臣以為宜發明詔,飭刺史二千石,漢氏舊堰及山谷私家小陂,皆當修繕以積水。其諸魏氏以來所造立及諸因雨決溢蒲葦馬腸陂之類,皆決瀝之。長吏二千石躬先勸功,諸食力之人並一時附功令,比及水凍,得粗枯涸。其所修功實之人,皆以俾之。其舊陂堰溝渠當有所補塞者,比尋求微跡,一如漢時故事,早為部分列上,須冬閒東南休兵交代,各留一月以佐之。夫川瀆有常流,地形有定體,漢氏居人眾多,猶以無患,今因其所患而宣瀉之,跡古事以明近,大理昭然,可坐論而得。臣不勝愚意,嘗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也。」朝廷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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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張闓為晉陵內史,時所部四縣並以旱失田,闓乃立曲阿新豐塘,溉田八百餘頃,每歲豐稔。葛洪為其頌,乃徵入拜大司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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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元嘉七年,劉義欣為荊河刺史,鎮壽陽。于時土境荒毀,百姓離散。義欣綱維補緝,隨宜經理。芍陂良田萬頃,隄堰久壞,秋夏常苦旱。義欣遣諮議參軍殷肅循行修理,有舊溝引灵水入陂,伐木開榛,水得通涇,由是遂豐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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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刁雍為薄骨律鎮將,至鎮,上表曰:「富平西三十里,有艾山,南北二十六里,東西四十五里,鑿以通河,似禹舊跡。其兩岸作溉田大渠,廣十餘步,山南引水入此渠中。計昔時高於河水不過一丈,河水激急,沙土漂流。今日此渠高於河水二丈三尺,又河水侵射,往往崩頹。渠既高懸,水不得上,雖復諸處按舊引水,水亦難求。今艾山北,河中有洲渚,水分為二。西河小狹,水廣百四十步。臣今請入來年正月,於河西高渠之北八里,分河之下五里,平地鑿渠,廣十五步,深五尺,築其兩岸,令高一丈。北行四十里,還入古之高渠,即修高渠而北,復八十里,合百二十里,大有良田。計用四千人,四十日功,渠得成就。所欲鑿新渠口,河下五尺,水不得入。今求從小河東南岸斜斷到西北岸,計長二百七十步,廣十步,高二丈,絕斷小河。二十日功,計得成畢,合計用功六十日。小河之水盡入新渠,水則充足,溉官私田四萬餘頃。旬日之閒,則水一遍,水凡四溉,穀得成實。」從之,公私獲其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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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延俊為幽州刺史,范陽郡有舊督亢渠,徑五十里。漁陽燕郡有故戾陵諸堰,廣袤三十里。皆廢毀多時,莫能修復,水旱不調,人多饑餒。延俊自度水形營造,未幾而就,溉田萬餘頃,為利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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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貞觀十八年,李襲稱為揚州大都府長史,乃引雷陂水,又築句城塘,以溉田八百餘頃,百姓獲其利。徵拜太府卿,人至今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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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六年,雍州長史長孫祥奏言:「往日鄭、白渠溉田四萬餘頃,今為富商大賈競造碾磑,堰遏費水,渠流梗澀,止溉一萬許頃。請修營此渠,以便百姓。至於鹹鹵,亦堪為水田。」高宗曰:「疏導渠流,使通溉灌,濟沷炎旱,應大利益。」太尉無忌對曰:「白渠水帶泥淤,灌田益其肥美。又渠水發源本高,向下枝分極眾。若使流至同州,則水饒足。比為碾磑用水,洩渠水隨入滑;加以壅遏耗竭,所以得利遂少。」於是遣祥等分檢渠上碾磑,皆毀之。至大曆中,水田纔得六千二百餘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