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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殳》 | 電子圖書館 |
1 | 殳: | 《釋名》曰:殳,殊也。長丈二尺而無刃。有所撞直降切。挃陟降切。於車上,使殊離也。 |
2 | 殳: | 《說文》曰:殳,以杖殊人也。《禮》,殳以積竹,八觚,長丈二尺。建於兵車,旅賁以先驅也。 |
3 | 殳: |
《詩》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又曰:彼候人兮,荷戈與祋。候人,道路迎送賓客者也。荷,揭也。祋,殳也。祋,丁外切。 |
4 | 殳: | 《周禮》曰:車六等之數,殳長四尺,崇于人四尺謂之四等。 |
5 | 殳: |
《左傳》曰:宋張匄與子皮、臼任、鄭翩殺華多僚。子皮,華貙也。任、翩,貙家臣。華氏居盧門,以南里叛。公子成以晉師至。成前奔晉,今還救宋也。會晉、齊、衛救宋,與華氏戰于赭丘。公子城射華豹,殪。張匄抽殳而下。殳長丈二,在車邊。 又曰:莒子庚輿將出奔,聞烏存執殳而立于道左,懼,將止。苑羊牧之曰:「君過之,烏存以力聞可矣,何必弒君成名?」遂奔齊。 |
6 | 殳: | 《韓子》曰:楚國法:太子不得乘車至弟門。時天雨,王急召太子,庭中有水,太子遂驅車至弟門。廷尉舉殳擊馬,遂敗其駕。 |
7 | 殳: | 焦贛《易林》曰:大過之訟,秉鉞執殳,挑戰先驅。 |
8 | 殳: | 蕭子良《古今蒙隸文體》曰:殳書者,伯氏之職也。古者文既記笏,武亦書殳也。 |
9 | 殳: |
《司馬兵法》曰:兵雜則不利,長兵以衛,短兵以守。太長則犯,太短則不及,太輕則閱,閱則易亂,太犯則不濟。李氏曰:兵長短相為衛守,合同為用,太長太短太輕皆不如法度者也。犯者觸推故不濟不及者不還于利閱者,不固則破敗,故奔北走,擾亂煩也。故初列即戟間焉,一弓一戟相間也。次列殳矛間焉。一殳一矛相間也。 又曰:周左執黃鉞,右執白旄,所以不進者,審察斬殺之威也。有司皆執殳戈,示諸鞭撲之辱。歐使不行不進者也。 又曰: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五兵長短各有所宜,因事而施。凡五兵當長以衛短,短以救長。迭戰則久,皆戰則強。 |
10 | 殳: | 《淮南子》曰:武王執戈秉鉞以勝殷,搢笏杖殳以臨朝。 |
11 | 殳: | 魏文帝詩曰:行行游且獵,且獵路南隅。彎我烏號弓,騁我纖驪駒。走者貫鋒鏑,伏者驚戈殳。白日未及移,手獲三十餘。 |
12 | 殳: | 王粲《七釋》曰:流鋒四射,畢罕橫厲。奮干殳而捎擊,馳鷹犬以搏噬。 |
13 | 殳: | 夏侯湛《獵兔賦》曰:擬以銳殳,規以良弓。睹豪末而放鏇兮,殪之于窟中。 |
14 | 殳: | 左思《吳都賦》曰:于鹵殳鋋,賜夷勃盧。殳鋋皆矛也。 |
15 | 殳: | 謝惠連《從軍行》曰:趙騎馳四牡,吳舟浮三翼。弓矛有恒用,殳鋋元蹔息。 |
16 | 殳: | 太公《六韜》曰:方胸兩枝,鐵叉柄長三丈以上三百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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