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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鋃鐺,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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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食貨志》曰:王莽為貨,有誹詛者,郡國檻車鐵鎖傳送長安鍾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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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王莽傳》曰:民犯錢,伍人相坐,沒官為奴婢,其檻車兒女步,以鐵鎖銀鎖其頸,傳至鍾官,奴以千萬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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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嶠《後漢書》曰:崔鈞為西河太守,與袁紹起兵,董卓收鈞父烈,下之郿獄,銀鐺。卓誅,烈得歸長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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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隱《晉書》曰:石勒鎖荀晞頸以為司馬而反煞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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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曰:丹徒縣令沈巑之以清廉抵罪,巑之,吳興武康人,性疏直,在縣自以清廉,不事左右,浸潤日至,遂鎖系尚方。嘆曰:「一見天子足矣。」上召問曰:「復欲何陳?」答曰:「臣坐清所以獲罪。」上曰:「清復何以獲罪?」曰:「尾馛承奉要人。」上曰:「要人為誰?」巑之以手扶四面,指曰:「此赤衣諸賢皆是。若臣得更鳴,必令清譽日至。」巑之雖危言,上亦不責。后知其無罪,重除丹徒令。 又曰:褚玠除山陰令,縣人張次的、王休達等與諸猾吏賄賂通奸,全丁大戶類多隱沒。玠鎖次的等,具狀啟臺。宣帝手敕慰勞,并遣使助玠搜括,所出軍人八百餘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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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典略》曰:梁湘東王以鮑泉圍湘州久不陷,使平南將軍王僧辯代為都督,數泉十罪。舍人羅重歡帥□□三百與僧辯俱發,先令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賊不足平。」俄而重懽先入,僧辯繼之。泉方拂席而坐,僧辯曰:「鮑郎,卿有罪,今旨令我鎖卿,勿以故意相待。」羅重歡宣令,即鎖之於床側。泉舉止自若,謂重歡曰:「稽緩王師,甘授其罪,但恐后人更思鮑泉之憤耳。」僧辯意甚不平,泉乃為啟自申,并謝淹遲之罪。湘東怒解,遂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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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躬《孝子傳》曰:繆斐字文雅,東海蘭陵人。父忽得患,醫藥不給。斐晝夜叩頭,不寢不食,氣息將盡。至三更中,忽有二神引鎖而至,求罷椿:「尊府君昔經見侵,故有怒報。君至孝所感,昨為天曹所攝,鎖銀鐺。」斐驚視,父己差。父云:「吾病,恒見二人見持,向來忽不見。」斐乃具說。父曰:「吾曾過五子胥廟,引二神象置地,當此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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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欣期《交州記》曰:居風山去郡四里,夷人從太守斐庠求市此山,雲出金。既不許,尋有一嫗行田,見金牛出食,斫得鼻鎖長丈餘。后人往往見牛夜出,其色光耀數十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