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low us on Facebook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Twitter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sina.com's microblogging site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Follow us on Douban to receive important updates
Chinese Text Project

《詔》

Library Resources
1 詔:
《釋名》曰:詔,照也。人闇不見事,則有所犯,以此照示,使照然知所由也。

2 詔:
蔡邕《獨斷》曰:制,誥。制者,王者之言必為法制也;詔猶告也,告教也。三代無其文,秦漢有也。

3 詔:
《文心雕龍》曰:皇帝馭寓,其言也神。淵嘿負扆,而響盈四表,其惟詔策乎?昔軒轅唐、虞,同稱為命。命之為義,制性之本也。其在三王,事兼誥、誓。誓以訓誡,誥以敷政。降及七國,并稱曰:命。命者,使也。秦并天下,改命曰「制」。漢初定儀,則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敕。敕戒州郡,詔告百官,制施赦令,策封王侯。策者,簡也。制者,裁也。詔者,告也。敕者,正也。觀文、景以前,詔體浮雜。武帝崇儒,選言弘奧。策封三王,文同典、訓,勸戒淵雅,垂范后代。及光武撥亂,留意詞采,而造次喜怒。時或偏濫。暨明、章崇學,雅詔間出。和安政弛,禮閣鮮才,每為詔敕,假手外請。建安之末,文理代興,潘勖九錫,典雅逸群;衛覬禪詔,符采炳燿,不可加也。自魏、晉策誥,職在中書。劉放、張華,管于斯任,施令發號,洋洋盈耳。魏文以下,詞義多偉,至於作威作福,其萬慮之一弊乎?晉氏中興,惟明帝崇才,以溫嶠文清,故引入中書。自斯已后,體憲風流矣。夫王言崇秘,大觀在上,所以百辟其刑,萬邦作孚。故授官選賢,則義炳重離之暉;優文封策,則氣含雲雨之潤;敕戒恒誥,則筆吐星漢之華;啟戎變伐,則聲存洊雷之威,眚災肆赦,則文有春露之滋;明詔敕法,則詞有秋霜之烈:此詔策之大略也。

4 詔:
《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而以隸書,用尺一木,兩行,惟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即重封。露布州郡者,詔書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誡敕者,謂敕某官。他皆類此。

5 詔:
《漢書》曰:誡敕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被敕文曰「有詔敕某官」,是為誡敕。世皆名此為策書,失之甚也。
又曰:《淮南王安傳》曰:武帝方好藝文,以安屬於諸父,辨博善為文辭,甚尊重之。每為報書及賜,師古曰:書賜之也。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乃遣。

6 詔:
《東觀漢記》曰:第五倫每見光武詔書,常嘆曰:「此聖主也,當何由一得見,決矣!」等輩笑之曰:「汝三皇時人也,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主耶?」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7 詔:
范曄《後漢書》曰:隗囂賓客掾吏多文才士。每所有事,當世才士大夫皆諷誦之。故帝有所答,尤加意焉。

8 詔:
《魏志》曰:明帝疾,欲以燕王宇為大將軍。帝引見劉放、孫資入臥內問之。放、資對曰:「燕實自不堪大任。」帝曰:「曹爽可代宇不?」放資因贊成之,又深陳宜速召太尉司馬宣王以綱維帝室。納其言,即以黃紙授放作詔。放、資既出,帝意復變,詔止宣王。
又曰:蔣濟上《萬機論》,帝嘉之,入為散騎常侍。時有詔詔征南將軍夏侯尚曰:「卿腹心重將,當使恩施足死,惠愛可懷,作威作福,殺人活人。」尚以示濟。濟既至,帝問曰:「卿所聞見天下風教何如?」濟對曰:「未有它善,但見亡國之語耳。」帝忿然作色而問其故。濟具以答,因曰:「夫『作威作福』《書》之明戒,天子無戲,古人所慎,惟察之。」於是帝意解,追取前詔。

9 詔:
王隱《晉書》曰:武帝泰始四年班五條詔書于郡國:一曰正身;二曰勤民;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華;五曰去人事。
又曰:楚王瑋既誅汝南王亮,尋又詔云:「瑋矯詔。」行斬刑。臨死,出其懷中青紙以示監刑尚書劉頌,流涕而言:「此詔書也,受此而行,謂為社稷。今更為罪,托體先帝,枉受如此,幸見申列。」

10 詔:
《晉書·楊駿傳》曰:武帝疾篤,未有顧命,佐命功臣皆已沒矣。朝臣惶惑,計無所從。而駿盡斥群公,親侍左右,因輒改易公卿,樹其心腹。會帝少間,見所用者,乃正色謂駿曰:「何得便爾?」乃詔中書以汝南王亮與駿夾輔王室。駿恐失權寵,從中書借詔觀之,得便藏匿。中書監華廙恐懼,自往索之,終不肯與。信宿之間,上疾遂篤。
又曰:齊王冏入宮,稱詔廢賈后。后曰:「詔當從我出,何詔也?」

11 詔:
《晉中興書》曰:初,顯宗幼沖,見王導恒拜。又帝與導手詔,則「敬白」;中書作詔,則曰「敬問」。於是以為永制。
又曰:桓玄左右稱玄為「桓詔」。桓胤諫曰:「詔者施於辭令,不以為稱謂也。漢魏之主皆無此言,愿陛下稽古帝則,令萬世可法。」玄曰:「此詔以行,今宣敕罷之。」

12 詔:
《後周書》曰:冀俊善隸書,特工摸寫。魏文昌初,為賀拔岳墨曹參軍。及岳被害,太祖引為記室。時侯莫陳悅阻兵隴右,太祖志在平之,乃令俊偽作魏帝敕書與費也頭,令將兵助太祖討悅。俊依舊敕摸寫,及代舍人主書等署,與真無異。太祖說。費也頭已曾得魏帝敕書,及見此敕,不以為疑,遂遣步騎一千受太祖節度。

13 詔:
《隋書》:后齊正會日侍中宣詔,慰勞州郡國使。詔牘長一尺三寸,廣一尺,雌黃涂飾,上寫「詔書」三。計會日,侍中依儀勞郡國計吏,問刺史大守安不,及穀價麥苗善惡,人間疾苦。又班五條詔書於諸州郡國,使人寫以詔牘一枚,長二尺五寸,廣一尺三寸,亦以雌黃涂飾,上寫「詔書」。正會日,依儀宣示使人。使人歸以告刺史二千石:一曰政在正身,在愛人,去殘賊,擇良吏,正決獄,平徭賦;二曰人生坐勤,勤則不匱,其勸率田桑,無或煩擾;三曰六極之人,務加寬養,必使生有以自救,沒有以自給;四曰長吏華浮奉客,以求小譽,逐末舍本,政之所疾,宜謹察之;五曰人事意氣,干亂奉公,內外溷淆,綱紀不設,所宜糾劾。
又曰:陳梁制,諸用官式,吏部先為白牒,錄數十人名,吏部與參掌人共署奏。敕或可或不。其不用者,更銓量奏請,隨才補用。以黃紙錄名,八座通署,奏可,即出付典名。而典以名帖鶴頭板,整威儀,送往得官之家。其有特發詔授官者,即宣付詔誥局,作詔章草奏聞。敕可,黃紙寫出門下,門下答詔,請付外施行。
又曰:周武平齊,得李德林,嘗謂群臣云:「我常曰惟聞李德林名及見其與齊朝作詔書移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復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神武公紇豆陵毅答曰:「臣聞明王聖主,得麒麟鳳凰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雖來,不堪使用。如李德林來受驅策,亦陛下聖德所感致。有大才用無所不堪,勝於麒麟鳳凰遠矣。」武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14 詔:
《唐書·文苑傳》曰:徐安貞開元中為中書舍人集賢學士,每上屬文作手詔,多令安貞視草。

15 詔:
《風俗通》曰:光武中興以來,五曹詔書題鄉亭壁,歲輔正多有闕謬。永建中,兗州刺史過翔箋撰卷別,改著板上,一勞而九逸。

16 詔:
崔元始《正論》曰:俚語曰:「州郡記如霹靂,得詔書但掛壁。」永平中,詔禁吏卒不得系馬宮外樹,為傷害其枝葉。又詔令雒陽幘工作幘皆二尺五寸圍。人頭各有大小,不可同度,此詔不可從也。

17 詔:
蔡質《漢儀》曰:延熹中,京師游俠有盜發順帝陵者,賣御物於市,市長追捕不得。周景以尺一詔召司隸校尉左雄詣臺,與三日期擒賊。

18 詔:
曹植《說灌均上事令》曰:孤前令寫灌均所上孤章三臺九府所奏事及詔書一通,置之座隅,孤欲朝夕諷詠以自警誡也。

19 詔:
《語林》曰:明帝函封詔與庾公,信誤致王公。王公開詔,末云「勿使冶城公知」。導既視表,答曰:「伏讀明詔,似不在臣。臣開臣閉,無有見者。」明帝甚愧,數月不能見王公。

20 詔:
《鄴中記》曰:石虎詔書,以五色紙著鳳雛口中。

URN: ctp:n39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