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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 | Library Resources |
1 | 詔: | 《釋名》曰:詔,照也。人闇不見事,則有所犯,以此照示,使照然知所由也。 |
2 | 詔: | 蔡邕《獨斷》曰:制,誥。制者,王者之言必為法制也;詔猶告也,告教也。三代無其文,秦漢有也。 |
3 | 詔: | 《文心雕龍》曰:皇帝馭寓,其言也神。淵嘿負扆,而響盈四表,其惟詔策乎?昔軒轅唐、虞,同稱為命。命之為義,制性之本也。其在三王,事兼誥、誓。誓以訓誡,誥以敷政。降及七國,并稱曰:命。命者,使也。秦并天下,改命曰「制」。漢初定儀,則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敕。敕戒州郡,詔告百官,制施赦令,策封王侯。策者,簡也。制者,裁也。詔者,告也。敕者,正也。觀文、景以前,詔體浮雜。武帝崇儒,選言弘奧。策封三王,文同典、訓,勸戒淵雅,垂范后代。及光武撥亂,留意詞采,而造次喜怒。時或偏濫。暨明、章崇學,雅詔間出。和安政弛,禮閣鮮才,每為詔敕,假手外請。建安之末,文理代興,潘勖九錫,典雅逸群;衛覬禪詔,符采炳燿,不可加也。自魏、晉策誥,職在中書。劉放、張華,管于斯任,施令發號,洋洋盈耳。魏文以下,詞義多偉,至於作威作福,其萬慮之一弊乎?晉氏中興,惟明帝崇才,以溫嶠文清,故引入中書。自斯已后,體憲風流矣。夫王言崇秘,大觀在上,所以百辟其刑,萬邦作孚。故授官選賢,則義炳重離之暉;優文封策,則氣含雲雨之潤;敕戒恒誥,則筆吐星漢之華;啟戎變伐,則聲存洊雷之威,眚災肆赦,則文有春露之滋;明詔敕法,則詞有秋霜之烈:此詔策之大略也。 |
4 | 詔: | 《漢制度》曰: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而以隸書,用尺一木,兩行,惟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即重封。露布州郡者,詔書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誡敕者,謂敕某官。他皆類此。 |
5 | 詔: |
《漢書》曰:誡敕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被敕文曰「有詔敕某官」,是為誡敕。世皆名此為策書,失之甚也。 又曰:《淮南王安傳》曰:武帝方好藝文,以安屬於諸父,辨博善為文辭,甚尊重之。每為報書及賜,師古曰:書賜之也。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乃遣。 |
6 | 詔: | 《東觀漢記》曰:第五倫每見光武詔書,常嘆曰:「此聖主也,當何由一得見,決矣!」等輩笑之曰:「汝三皇時人也,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主耶?」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
7 | 詔: | 范曄《後漢書》曰:隗囂賓客掾吏多文才士。每所有事,當世才士大夫皆諷誦之。故帝有所答,尤加意焉。 |
8 | 詔: |
《魏志》曰:明帝疾,欲以燕王宇為大將軍。帝引見劉放、孫資入臥內問之。放、資對曰:「燕實自不堪大任。」帝曰:「曹爽可代宇不?」放資因贊成之,又深陳宜速召太尉司馬宣王以綱維帝室。納其言,即以黃紙授放作詔。放、資既出,帝意復變,詔止宣王。 又曰:蔣濟上《萬機論》,帝嘉之,入為散騎常侍。時有詔詔征南將軍夏侯尚曰:「卿腹心重將,當使恩施足死,惠愛可懷,作威作福,殺人活人。」尚以示濟。濟既至,帝問曰:「卿所聞見天下風教何如?」濟對曰:「未有它善,但見亡國之語耳。」帝忿然作色而問其故。濟具以答,因曰:「夫『作威作福』《書》之明戒,天子無戲,古人所慎,惟察之。」於是帝意解,追取前詔。 |
9 | 詔: |
王隱《晉書》曰:武帝泰始四年班五條詔書于郡國:一曰正身;二曰勤民;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華;五曰去人事。 又曰:楚王瑋既誅汝南王亮,尋又詔云:「瑋矯詔。」行斬刑。臨死,出其懷中青紙以示監刑尚書劉頌,流涕而言:「此詔書也,受此而行,謂為社稷。今更為罪,托體先帝,枉受如此,幸見申列。」 |
10 | 詔: |
《晉書·楊駿傳》曰:武帝疾篤,未有顧命,佐命功臣皆已沒矣。朝臣惶惑,計無所從。而駿盡斥群公,親侍左右,因輒改易公卿,樹其心腹。會帝少間,見所用者,乃正色謂駿曰:「何得便爾?」乃詔中書以汝南王亮與駿夾輔王室。駿恐失權寵,從中書借詔觀之,得便藏匿。中書監華廙恐懼,自往索之,終不肯與。信宿之間,上疾遂篤。 又曰:齊王冏入宮,稱詔廢賈后。后曰:「詔當從我出,何詔也?」 |
11 | 詔: |
《晉中興書》曰:初,顯宗幼沖,見王導恒拜。又帝與導手詔,則「敬白」;中書作詔,則曰「敬問」。於是以為永制。 又曰:桓玄左右稱玄為「桓詔」。桓胤諫曰:「詔者施於辭令,不以為稱謂也。漢魏之主皆無此言,愿陛下稽古帝則,令萬世可法。」玄曰:「此詔以行,今宣敕罷之。」 |
12 | 詔: | 《後周書》曰:冀俊善隸書,特工摸寫。魏文昌初,為賀拔岳墨曹參軍。及岳被害,太祖引為記室。時侯莫陳悅阻兵隴右,太祖志在平之,乃令俊偽作魏帝敕書與費也頭,令將兵助太祖討悅。俊依舊敕摸寫,及代舍人主書等署,與真無異。太祖說。費也頭已曾得魏帝敕書,及見此敕,不以為疑,遂遣步騎一千受太祖節度。 |
13 | 詔: |
《隋書》:后齊正會日侍中宣詔,慰勞州郡國使。詔牘長一尺三寸,廣一尺,雌黃涂飾,上寫「詔書」三。計會日,侍中依儀勞郡國計吏,問刺史大守安不,及穀價麥苗善惡,人間疾苦。又班五條詔書於諸州郡國,使人寫以詔牘一枚,長二尺五寸,廣一尺三寸,亦以雌黃涂飾,上寫「詔書」。正會日,依儀宣示使人。使人歸以告刺史二千石:一曰政在正身,在愛人,去殘賊,擇良吏,正決獄,平徭賦;二曰人生坐勤,勤則不匱,其勸率田桑,無或煩擾;三曰六極之人,務加寬養,必使生有以自救,沒有以自給;四曰長吏華浮奉客,以求小譽,逐末舍本,政之所疾,宜謹察之;五曰人事意氣,干亂奉公,內外溷淆,綱紀不設,所宜糾劾。 又曰:陳梁制,諸用官式,吏部先為白牒,錄數十人名,吏部與參掌人共署奏。敕或可或不。其不用者,更銓量奏請,隨才補用。以黃紙錄名,八座通署,奏可,即出付典名。而典以名帖鶴頭板,整威儀,送往得官之家。其有特發詔授官者,即宣付詔誥局,作詔章草奏聞。敕可,黃紙寫出門下,門下答詔,請付外施行。 又曰:周武平齊,得李德林,嘗謂群臣云:「我常曰惟聞李德林名及見其與齊朝作詔書移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復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神武公紇豆陵毅答曰:「臣聞明王聖主,得麒麟鳳凰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雖來,不堪使用。如李德林來受驅策,亦陛下聖德所感致。有大才用無所不堪,勝於麒麟鳳凰遠矣。」武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
14 | 詔: | 《唐書·文苑傳》曰:徐安貞開元中為中書舍人集賢學士,每上屬文作手詔,多令安貞視草。 |
15 | 詔: | 《風俗通》曰:光武中興以來,五曹詔書題鄉亭壁,歲輔正多有闕謬。永建中,兗州刺史過翔箋撰卷別,改著板上,一勞而九逸。 |
16 | 詔: | 崔元始《正論》曰:俚語曰:「州郡記如霹靂,得詔書但掛壁。」永平中,詔禁吏卒不得系馬宮外樹,為傷害其枝葉。又詔令雒陽幘工作幘皆二尺五寸圍。人頭各有大小,不可同度,此詔不可從也。 |
17 | 詔: | 蔡質《漢儀》曰:延熹中,京師游俠有盜發順帝陵者,賣御物於市,市長追捕不得。周景以尺一詔召司隸校尉左雄詣臺,與三日期擒賊。 |
18 | 詔: | 曹植《說灌均上事令》曰:孤前令寫灌均所上孤章三臺九府所奏事及詔書一通,置之座隅,孤欲朝夕諷詠以自警誡也。 |
19 | 詔: | 《語林》曰:明帝函封詔與庾公,信誤致王公。王公開詔,末云「勿使冶城公知」。導既視表,答曰:「伏讀明詔,似不在臣。臣開臣閉,無有見者。」明帝甚愧,數月不能見王公。 |
20 | 詔: | 《鄴中記》曰:石虎詔書,以五色紙著鳳雛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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